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常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
关于破产资金监管银行遴选的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强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协会与银行之间的协作配合,本院、常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拟遴选一家银行为破产资金监管银行,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要求
1、监管银行为破产管理人开设破产资金的结算账户,用于破产资金的存放、发放。
2、监管银行与本院、常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合作开发破产案件审判管理系统并提供信息化服务;
3、监管银行应提高破产资金存款收益;
4、监管银行应提供贷款资金支持和利率优惠;
5、监管银行应提供相关后勤保障服务;
6、监管银行应提供后期系统维护和软件功能的扩充。
二、资格条件
1、监管银行应在本市各辖市(区)均有分支机构;
2、监管银行应成立破产资金监管的专业团队。
三、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2020年3月16日至3月20日。
(二)报名地点、联系人:
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鉴定处
地址:常州市通锦路2号
联系人:吴荣波
联系电话:85579321
(三)报名材料:
(1)申请书;
(2)营业执照复印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信息;
(3)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信息和联系电话;
(4)在本市各辖市(区)分支机构的名称、地址、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5)破产资金监管合作专业团队人员信息。
上述资料提供一式三份,加盖银行公章,统一装订密封封装提交。
四、其他事项
监管银行应于2020年4月20日前完成相关系统的开发。由本院、常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共同组成遴选小组进行公开遴选,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常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
2020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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