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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逐步有序恢复执行工作线下办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3-23  来源:市法院  浏览次数:  字号:〖
 

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逐步有序恢复执行工作线下办理的通知


  2020年3月3日,根据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的江苏省新冠肺炎疫情风险等级名单,常州全市被确定为低风险地区,但各项防控防护措施仍然不能掉以轻心。为在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同时保持全市法院执行工作的平稳、高效运行,有效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根据中央和省、市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相关要求,现就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全市法院执行条线逐步有序恢复执行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20年3月16日起,对于双方当事人、代理人系常州本地的且能出具绿色健康码(提前下载“我的常州”APP申请个人健康码)的执行案件可以在做好充足的防护措施的前提下开展相关线下执行工作。对于有当事人系常州地区以外的执行案件,可以继续通过电话、微信等电子通讯方式或通过邮寄方式开展询问、材料提交等活动。


  二、执行人员在通知当事人、代理人到执行事务中心现场参加询问等执行活动时,除通知当事人做好预约工作外,还须告知其提前申领健康码,同时应当做好防护措施及出具绿色健康码到执行事务中心办理相关事项。


  三、当事人、代理人到执行事务中心办理事项的,必须做好做足疫情防护措施,自觉接受安全及防疫检查,须全程佩戴口罩、主动配合进行体温检测,出示身份证、绿色健康码,符合防护和体温要求的方能进入执行事务中心。


  四、任何当事人无绿色健康码或防护措施不到位且无法立即补充到位的,或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不得进入执行事务中心。


  五、执行事务中心原则上至多允许2名当事人同时进入,其余当事人应有序分散等候。办理过程中,各执行人员、当事人等须自觉与他人保持1.5米以上距离且须全程佩戴口罩。


  六、严格做好执行事务中心的消毒工作。各法院对执行事务中心、谈话室、楼道、电梯、卫生间及其他公共场所、公共设施组织消毒,确保执行事务中心清洁卫生。


  七、当事人需办理立案、案件查询、联系法官、申诉信访等事项的,可拨打各法院执行指挥中心热线预约办理(详见附表),亦可通过邮寄方式递交立案、信访等材料。


  八、关于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车辆管理所等协助执行单位在疫情防控期间的工作模式:目前常州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及武进分中心、金坛分中心、溧阳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可采用电话预约、网上预约的方式预约办理业务;常州市车辆管理所可电话预约办理业务;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局可通过电话预约、网上预约方式预约办理业务。


  九、疫情防控期间,如需外地执行的,各基层法院应充分利用执行指挥中心事项委托平台委托相关法院办理相关执行事项。


  十、各基层法院确需到市外(省内)实施执行行为的,须通过执行指挥中心上传下达平台及时向市中院报备;如需到省外实施执行行为的,应通过市中院执行局向省院执行局报批,未经批准,不得到省外实施执行行为。


  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