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上午,常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对市中院颜国容、张福荣、陈如霞等3名同志的任命。 根据市中院院长马荣的提名,会议投票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任命上述3名同志相应的法律职务。
接受任命的同志一致表示,将牢记法律赋予的职责,自觉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尽心尽力、尽职尽责,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强烈的责任担当、饱满的干事热情投入到常州司法审判工作中,力争为推动常州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任命名单
任命颜国容同志为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张福荣同志为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速裁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陈如霞同志为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和家事综合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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