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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剧说法·《安家》| 再谈房似锦爸爸的交通事故,房爸爸可以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吗?
发布日期:2020-04-01  来源:市法院  浏览次数:  字号:〖
 

  最近热播的电视剧《安家》中,随着剧情的推进,观众们看到了一个个围绕着房屋买卖的人间悲喜故事,其中也涉及到很多的法律问题。今天,我们接着昨天的话题,再谈房爸爸的交通事故中所涉及到的那些法律问题。


  在剧中,女主角房似锦的爸爸开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死者家属及车老板堵在房家门口,要求赔钱。剧中律师秦涛拍着胸脯保证,除了尽量减轻房爸爸应承担的刑事责任外,还可以通过法律手段帮助房爸爸免于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那么现实生活中像房爸爸这种情形


  真的可以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吗?


  要探讨上面的这个问题


  就要搞清楚两个关键点:


  第一,房爸爸在本起交通事故中的责任。剧中并未明确交代,但根据剧情不难推断出房爸爸在此次交通事故中的责任为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因为剧中曾提及房爸爸肇事超载撞死人可能判三年以下,而本起交通事故在死亡一人的情况下,房爸爸的事故责任要达到主要或者全部责任才构成交通肇事罪。


  第二,房爸爸与车老板之间存在何种法律关系。剧中房妈妈电话中提到“车主追着要赔钱”、秦涛律师提到“车主不良在先,明明没给车上保险却骗房似锦的爸爸说上过保险了”,根据两者的表述不难看出,车子的实际所有权人为车老板,实际使用人为房爸爸,在车子所有人与实际使用人不一致的情况下,房爸爸与车老板的关系应是雇佣关系或租赁关系。


  在理清事故责任后


  下面


  我们分两种情况


  对责任承担主体进行分析。


  如果在房爸爸受雇于车老板的情况下,本案的民事赔偿主体是谁?


  因房爸爸是在为车老板提供劳务过程中致人损害,车老板在享受房爸爸为其带来经济效益的同时,也应承担因此带来的风险,车老板应对伤者承担赔偿责任。至于房爸爸,只有在其故意或重大过失的情况下才承担连带责任,剧中未交代房爸爸具体是违反了哪条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我们在分析时就要视情况而定:若是因超载的原因,该过错应归咎于车老板,因雇员受雇主的指挥与安排,相关后果由雇主承担;而若是因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的原因,房爸爸作为驾驶员就存在重大过失,按照法律规定应与车老板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如果在房爸爸租赁车老板车辆的情况下,本案的民事赔偿主体又应是谁?


  因房爸爸是实际侵权人,在排除第一种雇佣情形下,其应承担民事责任,但车老板若存在以下四种情形,则可认定其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一)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机动车存在缺陷,且该缺陷是交通事故发生原因之一的;


  (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无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


  (三)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因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等依法不能驾驶机动车的;


  (四)其它应当认定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过错的。


  需要注意的是,如存在上述四种情形,车老板承担的也只是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而非全部责任,也即房爸爸仍应承担一定赔偿责任。


  另外,剧中多次提及车辆未投保交强险,未投保交强险对案情走向又有什么影响呢?


  这就需要从交强险的性质说起,交强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因其强制性的性质,所以机动车如果没有交强险的话是禁止上路的,否则是要被处罚的。车老板未为车辆驾驶投保交强险,属于不作为侵权,而房爸爸作为租赁人未注意上道路行使的机动车未放置保险标志仍然上道路行使,双方都存在违法行为,因此对于受害人的损失,两人应在交强险限额即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的限额内承担连带责任,不足部分房爸爸仍应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艺术作品植根于生活


  《安家》中房爸爸交通事故撞死人无钱赔偿的情形在现实生活中也时有发生。电视剧可以虚构一个“律师秦涛”帮助房爸爸免于民事赔偿,但在现实生活中却不能抱有此类侥幸心理。所以需要提醒所有驾驶员,遵守交通法规并为车辆投保交强险及一定限额的商业险,这既是对他人生命健康权的重视,也是对自己人生的负责。


  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并适用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确定其相应的赔偿责任:


  (一)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机动车存在缺陷,且该缺陷是交通事故发生原因之一的;


  (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无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


  (三)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因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等依法不能驾驶机动车的;


  (四)其它应当认定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过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