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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部分十五项措施!常州中院出台意见服务保障“重大项目强化攻坚年”
发布日期:2020-04-02  来源:市法院  浏览次数:  字号:〖
 

  为贯彻落实常州市委、市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重大项目强化攻坚年”活动的实施意见》精神,围绕坚决打赢重大项目强化攻坚战,奋力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的工作目标,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推动常州工业高质量发展、城乡融合发展、民生保障水平走在前列提供高质量司法服务和保障,3月31日,常州中院出台《关于为全市“重大项目强化攻坚年”活动提供高质量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工作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紧密结合“重大项目强化攻坚年”活动确定的目标、思路和重点要求,突出审判执行职能作用、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提出了三大部分十五项具体措施,既有目标性、倡导性内容,又有前瞻性的发展规划和较强操作性的具体措施,进一步明确了提供司法服务保障的功能定位,确保了法院审判执行工作与重大项目强化攻坚战目标要求的有效融合。


  《意见》要求,全市两级法院要深刻认识开展“重大项目强化攻坚年”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服务保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确保审判工作与地方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同频共振、合拍齐步;要准确把握服务和保障重大项目建设的基本要求,按照 “重大项目强化攻坚年”活动确定的目标、思路和重点,创新司法服务理念,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审判职能作用,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意见》明确,全市两级法院要营造安心稳定的投资创业环境,坚持平等、全面、依法保护产权原则,加强涉重大项目投资者权益保护;要营造充满活力的创新创业环境,妥善审理重大项目建设中的知识产权案件,助力行业领头羊打造;要营造进退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充分发挥破产审判助推产业转型升级、新旧动能转换功能;要构建常态化会商协调机制,加强与发改委、商务局、科技局等重大项目牵头部门信息联动;要健全前瞻性司法研判机制,推广巡回审判点、法官工作室机制,及时为重大项目建设提供有特色、有成效的司法服务;要升级诉讼服务,开发建设重大项目、重点企业立案预警系统;要开辟涉重大项目纠纷“绿色通道”,对涉重大项目纠纷一律当天立案受理、当天移送审理;要建立涉重大项目纠纷“分调裁审”机制,实现涉重大项目纠纷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要高效兑现胜诉利益,对涉重大项目企业申请执行的案件,优化执行流程,依法用好用足强制执行措施;要加强法治宣传,充分发挥典型案件的引导和教育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