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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段跨越16年的执行故事
发布日期:2020-04-10  来源:市法院  浏览次数:  字号:〖
 

  近日,常州天宁区法院收到了一封78岁被执行人亲笔手书的感谢信,由此揭开了一段跨越16年的执行故事,也见证了一位法官对“案结事了”的执着与坚守。

 


  4月8日下午,天宁法院专题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该起跨越16年的执行案例。


  事情还得从1997年说起。被执行人因建造房屋急需资金,多次向申请人借款共计10余万元。期间经多次催要,至2003年申请人提起诉讼时,仍有99724.60元欠款尚未还清。2003年12月,申请人向天宁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偿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经审理我院依法作出判决。依据判决,被执行人应归还申请人99724.60元,并支付从2000年1月7日起至还清时的利息,同时承担诉讼费用5335元。


  判决后,被执行人未按时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 2004年4月,申请人向本院申请执行,当时的执行法官张为众负责该案的执行工作。


  在执行中,张为众发现,被执行人已经退休,因投资失败,无其它财产可供执行。由于双方当事人均已年过花甲,为减少强制执行对被执行人生活的影响,张法官多次与双方当事人沟通,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自2004年5月起,被执行人每月支付申请人500元直至还清为止。


  案件虽结,但事却未了。


  由于双方当事人矛盾由来已久,相互缺乏信任,经协商后请求案件承办法官代为保管被执行人工资卡,每月由张法官到银行代被执行人将500元执行款转至申请执行人账户上,余款交给被执行人,这一“代”就是16年。


  16年,原来的执行员,升任了副局长、庭长、监察室主任,现承担信访接待工作。虽早已离开执行岗位,但出于对张法官的信任,双方当事人均不同意更换执行人员。


  16年,两位当事人也已是耄耋之年,但这份执着与坚守却延续至今,张法官与两位老人的联系也从未中断。无论是悄悄为被执行人垫付1500元的医药费,还是在为早日还清欠款外出务工却被偷了路费时及时伸出援助之手,他都从未放在心上。每次被执行人要将钱还给他时,他总是笑笑说:“过去的事情就算了!”


  2020年的春天


  被执行人终于还清了所有的欠款


  两位老人多年恩怨就此化解。

 


  在感谢信中她这样写道:“多好的干部啊!他的领导也定领导的好,万分感谢你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