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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院召开全市法院“执转破”工作督办会
发布日期:2020-07-03  来源:市法院  浏览次数:  字号:〖
 

  为严格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执转破”有关工作的通知》《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为常州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若干意见》等文件要求,全市法院将推进“执转破”工作落实纳入今年的工作重点之一。通过推进“执转破”工作,全市法院执行局借助执行信息化功能对作为被执行人的企业法人(以下简称被执行人)是否具备破产条件进行调查,向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释明破产效应。从而不断加强执行程序与破产程序的有效衔接,及时将符合破产受理条件的被执行人向本院破产审判部门移送破产审查,促进市场主体积极拯救和“僵尸企业”、去产能企业等及时退出,更好的服务和保障常州经济高质量发展,助推常州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7月1日上午,全市法院执行局局长例会暨“执转破”工作督办会在市中院执行指挥中心召开,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潘桂林出席会议并发表讲话。


  会上,各基层法院执行局局长汇报了“执转破”工作进展情况,并就“执转破”案件排查、移送中存在的困难及问题进行了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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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各法院执行局汇报的“执转破”案件情况,全市法院上半年的“执转破”工作推进效果尚不理想。就下一步如何开展好“执转破”工作,潘院长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要深入分析现状,找出问题症结,切实解决在“执转破”工作中反映出来的问题和困难;


  二是要进一步厘清工作思路,加大对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的排查力度,对于符合破产受理条件的被执行人及时移送破产审查,打通“执转破”工作的第一道关口;


  三是要突破“执转破”工作推进不力这一阻碍执行核心指标提升的“瓶颈”,带动执行工作全面提升,切实为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