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下午,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常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通过视频连线,足不出户召开了“消费维权联合护航平台”第三次联席会议。
会上,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潘桂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兼市消保委副主任董梁在线签署《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常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消费维权联合护航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协议签订后,与会人员认真讨论了市中院聘请消保委人员作为特邀调解员和消费纠纷委托调解工作的具体实施细节,并就《诉调对接工作机制(草案)》及《规范消费投诉举报和索赔纠纷处理工作机制(草案)》两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充分审议。
市中院与市市场监管局、市消保委联合打造的“消费维权联合护航平台”,为消费者、经营者提供线上线下,多维度、全方位、智能化的纠纷解决模式,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的新举措。此次在线会议的召开及《合作协议》的签署,必将进一步提升预防和化解消费纠纷的整体合力和综合效应,进一步推动常州市消费维权工作的长足进展,进一步改善消费环境、优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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