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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工作推进会召开
发布日期:2020-07-30  来源:市法院  浏览次数:  字号:〖
 

 

 

  7月28日,市中院、市司法局、中国人民银行常州市中心支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常州监管分局四家单位联合召开全市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工作推进会。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吴向方,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琦,人民银行常州市中心支行党委委员、副行长曹小鹏,银保监常州监管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金曦出席会议。

 

 


  会前,市中院吴向方副院长参观了人民银行常州市中心支行、银保监会常州监管分局办公区域所设立的金融纠纷调解室,并听取了关于金融纠纷调解室工作相关情况的介绍。


  会上,市中院吴向方副院长、市司法局王琦副局长、人民银行常州市中心支行曹小鹏副行长、常州银保监分局金曦副局长代表四家单位共同签署了《常州地区全面推进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合作备忘录》。


  《备忘录》的签订旨在着力于合理配置纠纷解决资源,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金融业持续健康发展。《备忘录》从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合作机制、合作内容、工作实施、诉调结合、工作指导等五个方面作出规定,为深入推动常州地区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奠定了基础。


  《备忘录》规定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五庭、常州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常州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中国人民银行常州市中心支行办公室、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常州监管分局普惠金融科成立工作协调小组,具体负责常州地区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指导和协调工作。《备忘录》要求,法院在受理和审理金融纠纷案件过程中,应当落实“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方针,对于具有调解基础的案件,按照自愿、合法原则,在立案之前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金融纠纷调解组织寻求或达成解决方案;已经立案的,在审理过程中引导当事人参与司法调解,寻求解决方案。各家单位将共同探索建立小额纠纷快速解决机制、中立评估机制,推动金融纠纷调解组织提供“投诉+调解+裁决”一站式纠纷解决服务。

 


  曹小鹏副行长指出


  ▲ 要加强调解组织建设,在市司法局的指导下,进一步完善常州市银行业服务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等金融纠纷调解组织的规范化建设;


  ▲ 要健全调解网络,人民银行将和银保监局密切配合、分工合作,根据各自业务范围和监管职能分类接待来访群众;


  ▲ 要积极推动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金融机构应当积极参与调解,强化“能调尽调”意识,力争达成调解协议并经司法确认;


  ▲ 要持续强化诉调结合,法院应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人民调解或司法调解寻求解决方案,在调解过程中,法院可以邀请金融纠纷调解员参与调解;


  ▲ 要强化基层工作指导,人民银行各支行要加强对辖区金融机构的管理和指导,主动对接当地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强化对本辖区金融纠纷案件的引导。

 


  金曦副局长指出


  ▲ 要提高思想认识,各金融机构要深刻领会建立完善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坚持党对司法工作和金融工作的绝对领导;


  ▲ 要强化责任担当,要通过提高合规经营水平、优化金融产品服务、依法强化信息披露等方式,从源头减少金融纠纷,强化矛盾纠纷的“诉源治理”水平;


  ▲ 要加强协作配合,行业协会、调解组织及各金融机构要加强与各级法院的协作配合,为群众提供多途径、多层次、多种类的金融纠纷解决渠道;


  ▲ 要加强队伍建设,金融纠纷调解组织要苦练内功,真抓实干,不断提升服务效能,建立健全银行业金融机构、保险公司专业调解人才资源共享机制,加强调解员培训,打造一支专业化、高水平的调解队伍。

 


  王琦副局长对于推进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提出三点具体意见:


  ▲ 一是要提高认识,深刻把握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重要意义。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要提高认识,全面推进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持续推动金融领域纠纷及时、高效、源头化解;


  ▲ 二是要加强协同,着力完善金融纠纷多元化解非诉讼服务体系。要发挥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优势,积极推进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加强非诉讼方式化解金融纠纷的宣传力度;


  ▲ 三是要突出服务,统筹推进金融纠纷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全市司法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各级金融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加强对商事调解组织建设的指导,积极探索推进律师参与金融纠纷的调解力度。

 


  最后,为全面落实好《常州地区全面推进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合作备忘录》,吴向方副院长强调五点意见:


  ▲ 一是要切实提高对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认识。全面推进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是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全面推进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意见》的需要,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体现,在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推动金融业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 二是要各方协调配合,切实提高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实施实效。要充分发挥法院、司法局、人民银行、银保监等多部门综合、协调、监督的职能,建立多方联动机制。法院各部门要有全局观念,积极主动的精神,在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构建和完善中发挥引领、保障和推动作用;


  ▲ 三是以分调裁审改革为契机,大力推进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工作。法院要将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建设工作与分调裁审改革机制结合起来,推动金融纠纷调解组织建设,更好地实现源头解纷、分流提速、简案快审、繁案精审;


  ▲ 四是要强化宣传,切实提高社会公众对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认知度和认同感。加强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宣传引导,让人民群众全面了解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提升社会认知度和信任度;


  ▲ 五是要加强调研,不断完善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加强人民法院对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指导,尝试把指导调解工作与审判质量效率评估体系建设结合起来,用制度激励、引导法官在实践中努力实现审判活动与非诉讼程序的协调运行。

 


  会议由市中院民五庭庭长王文俊主持。

 


  各辖市、区人民法院,各辖市、区司法局,人民银行各支行,各国有商业银行常州分行,华夏银行常州分行,江苏银行常州分行,江南农村商业银行等各分管领导及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