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高院公布了2020年江苏法院破产审判典型案例,溧阳法院报送的《江苏申特钢铁有限公司等关联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榜上有名,该案例也是唯一入选江苏法院2020年度十大典型案例的破产案例。
江苏申特钢铁有限公司等
关联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
关键词
实质合并重整、租赁经营、专家设计经营方案、两轮遴选、府院联动
基本案情
江苏申特钢铁有限公司等十二家关联公司(以下简称申特系公司)曾系中国民营企业500强,拥有员工3000余名。2014年来,公司因各种因素,一直处于经营混乱、管理无序的状态。截至2019年底,公司负债高达220亿元,已严重资不抵债,企业几乎无法维持正常经营。
2020年5月15日,江苏省溧阳市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溧阳法院)依债权人申请裁定受理申特系公司中的五家公司破产重整并指定了管理人。经查明,申特系公司存在混同、过度控制子公司等情形,且主要资产集中在部分公司名下。溧阳法院于同年9月3日裁定申特系公司实质合并重整。重整过程中,溧阳法院构建“1+N”企业破产处置府院协调联动机制,引入行业安全专家组建安全生产保障团队,创新启用租赁经营模式保障企业持续经营,实现资产保值增值。创新设计了投资人两轮遴选程序,最终择优引入一家民营企业500强企业为重整投资人。
2020年11月11日,管理人申请批准重整计划草案。溧阳法院经审查认为债务人的经营方案具有可行性,于11月16日裁定批准申特系公司重整计划,终止重整程序。12月16日,溧阳德龙高端不锈钢热轧项目签约仪式在江苏省中关村高新区举行。
典型意义
本案系人民法院充分发挥破产审判职能作用,因时因势落实“六稳”“六保”,通过实质合并重整实现公平清偿、实体产业转型升级的典型案例,被评为江苏法院2020年度十大典型案例。
本案中,溧阳法院积极构建“1+N”企业破产处置府院协调联动机制,并采用实质合并重整方式,在关联企业严重混同情形下,依法保护债权人公平受偿,提高企业重整效率。
本案还引入行业安全专家组建安全生产保障团队,创新启用租赁经营模式保障了企业持续经营,实现资产保值增值,为重整创造良好的基础条件和平稳推进的大前提;创新设计两轮遴选模式,既满足了以“价高者得”实现债权人可偿债资金的最大化,又实现了企业由高污染、高能耗炼铁、炼钢长流程向低排放、高附加值的绿色、环保、智能不锈钢短流程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蜕变。
本案从审理到批准重整计划仅用时六个月,是疫情防控期间人民法院挽救和促进市场主体再生,服务“六稳”“六保”,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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