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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 | “你不能来,那我们去” ——记一次餐桌边的庭审
发布日期:2021-07-17  来源:市法院  浏览次数:  字号:〖
 

7月13日下午一点,室外温度逼近四十度,钟楼法院行政庭王玲法官和书记员荆远像往常一样步履匆匆地走出办公室,但这次不是走向法庭,而是前往被告赵某家中。


——缘起:


2021年7月13日上午,刚结束一场漫长庭审的王法官接待了一位特殊的离婚纠纷案件当事人,她是赵某的母亲吴阿姨。吴阿姨神色忧伤地说道,原告王某要和自己的儿子赵某离婚,可是赵某肢体残疾,无法正常到庭参加诉讼。考虑到被告行动不便,为了最大限度保障当事人诉讼权益,王玲本着“多为群众办实事,不让群众多跑腿”的情怀,立即与双方当事人电话联系,征得同意之后,决定将开庭地点“搬”到赵某的家中。


——登门审理:


“好凉快呀!”“接到你们要上门开庭的电话,我算着时间的,快进来快进来,外面太热了”开门的吴阿姨笑着回答。于是,随行带去的鲜红、庄严的国徽被小心安放在餐边柜上,在由一张餐桌、几把椅子构成的简易审判席前开始了一场特殊的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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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城市的王某、赵某因网络游戏而结缘,婚后赵某沉迷于游戏、夜不归宿,对家庭义务承担的缺失,导致两人渐行渐远,感情产生了裂痕。2017年赵某实施开颅手术后,致使肢体残疾二级,只能靠低保维系生活,生活的重担更是全部压在了王某的肩上,王某迫于经济压力离开常州回老家工作生活,时间一久,王某觉得这段婚姻无以为继,便选择了向法院起诉。


——案结事了:


“我儿媳妇人很好的,是我儿子不好”,吴阿姨眼圈红了。“孩子从小一直跟着我一起生活,我舍不得他啊”赵某长叹一声道。小亮哭着低声对王玲倾诉:“我舍不得爸爸和奶奶,我也想留在这个城市。”审理中,双方对于其他的争议问题逐一达成了一致意见,唯独对抚育权僵持不下。看着眼泪汪汪的小亮,王玲心里五味杂陈,成年人之间的纠葛却让孩子成为了最大牺牲品,以后无论跟谁生活都再难以得到父母两全的爱。判定抚养权的归属最重要的核心原则,是以未成年子女的最大利益为优先考量,虽然目前王某身体健康而赵某肢残,看起来王某的抚养能力似乎更有优势,但小亮从小跟着爸爸、奶奶一起生活,也在这边读书、交朋友。离婚了,孩子的感受是什么样的?其实很多人是不知道的,而能像小亮一样勇敢表达自己内心意愿的孩子更是极少数,王玲综合了小亮的生活和教育情况,她作出了一个看似大胆却又在情理之中的决定,她要把抚养权判定给肢体残疾的赵某。在宣判之前王玲和王某进行了最后一次谈话,听着王某的眼眶也湿润了,她主动提出愿意将孩子的抚养权让给赵某,并希望不要以判决方式结案,以免伤了孩子的心。最终,双方在调解笔录上签字确认,为这起“特殊”的离婚案件画上了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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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发前,王玲特意让荆远为自己拍下这张照片,她说:“捧着国徽去开庭是法官生涯中难得的体验,我会永远记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