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类型: | 留言 |
信件标题: | 户口迁移 |
信件内容: | 你好: 本人在常州正常参保两年,有房产;现在小孩出生了,想在常州落户的,去办理我的户口迁移过来,需要居住证满一年才能办理,而我们之前不知道,居住证是在发现怀孕2019.4月份才办理的。想请领导能不能特事特办下,批准户口迁移,以便给小孩落户,办理保险;小孩还在医院里住着院 敬礼 |
留言时间: | 2019-11-24 |
回复时间: | 2019-11-29 |
回复内容: | 感谢您给我们的来信。针对您咨询的问题,公安机关现答复如下。 根据《江苏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苏公规〔2016〕3号第二十八条 新生儿出生后一个月内,按照随父或者随母自愿落户的原则,应当由新生儿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向新生儿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所以如果小孩子急需要有户口,请按规定落户。 根据国务院《居住证暂行条例》(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二条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第二十二条 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结合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及落户条件等因素,根据本条例制定实施办法。《常州市户籍准入管理若干规定实施细则》(常公局〔2019〕33号)政策是政府制定的文件。 办理保险应该是需要身份证号码,您为孩子随其父母任意一方户口报出生后就可以有孩子的身份证号码,可以立即办理各种社会保险。您符合常州准入条件后,您孩子可以与您一起迁入常州。 |
回复单位: | 市公安局局长办公室 |
主办单位:常州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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