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已经走过了10年的历程。 10年春秋,往往历历在目。1991年3月6日,在常州市人大十届四次会议上,丁学南、陈鸣雷等28名市人大代表联名提出成立“常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的议案,市人大常委会十分重视,建议市政府交由市公安局牵头办理。市公安局根据市人大十届四次会议决定和市政府要求,迅速会同市委宣传部、市人大法工委、市财政局等22家发起单位,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依法制定了《常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章程》等规章,经中国人民银行常州分行、市民政局审核,并报中国人民银行江苏分行、省民政厅批准,同意设立“常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同年9月29日,省民政厅下发《关于准予常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注册登记的批复》(苏民社〔1994〕26号)。经过认真而又充分的筹备,常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于1995年4月10日正式宣告成立。 市见义勇为基金会成立后,在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关怀下,在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鼎力支持下,组织机构逐步健全,基金规模日益壮大,表彰范围不断扩展,先进典型层出不穷,宣传活动丰富多彩,各项工作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10年来,见义勇为专项基金总数达到3000万元,基金总量在全省名列前茅;表彰奖励见义勇为人员3000余人,颁发奖金270余万元。全市涌现出了殷雪梅等7位见义勇为革命烈士,2位“全国见义勇为先进分子”,3位“江苏省见义勇为英雄”;有43人被江苏省人民政府授予“江苏省见义勇为先进分子”,48人被常州市政府授予“常州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192人被市见义勇为基金会授予“常州市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在全社会营造了“见义勇为光荣,见义不为可耻”的良好社会道德风尚。由于成绩突出,常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近年来先后被授予“全省见义勇为先进单位”和“全省先进社会团体”。 我们编聘大型宣传册《龙城正气歌》,目的在于客观记录10年来常州市见义勇为工作走过的这一段不平凡的历程,真实反映常州市见义勇为事业起步、成长、发展的基本概貌。同时,这也是向基金会成立10周年敬献的一份贺礼,以此向全市见义勇为英雄和工作者致以崇高的敬意,向所有关心、支持见义勇为事业的人们致以衷心的感谢! 回首过去、展望未来,见义勇为工作面临着无限广阔的发展前景,需要不断总结、创新、提高。我们将以10年之基为新的起点,把调动和保护人民群众见义勇为的积极性作为第一选择,把维护见义勇为者的合法权益作为第一考虑,进一步大力弘扬社会正气、倡导见义勇为,在服务“两个率先”、建设平安常州、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应有作用,努力开创常州市见义勇为事业的新局面!
二○○五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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