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高新区医疗救助涵盖见义勇为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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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7-06-07 来源:公安局 浏览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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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常州市高新区(新北区)对农村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实施细则中的救助内容和标准进行重大调整,扩大救助面,增加对见义勇为者的救助。 据悉,该高新区从2005年起对农村困难群众实施医疗救助制度,先后有1440多人次得到救助,救助金额800多万元,缓解了困难群众的看病难。本次修改明确:对见义勇为者因见义勇为行为伤病及伤病后遗症复发者,可以按其住院医疗费实际发生额享受最高不超过一万元的医疗救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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