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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给潘建南、糜浩杰颁发奖金的决定
发布日期:2008-11-04   来源:公安局 浏览次数:  字号:〖
 

潘建南,男,43

糜浩杰,男,28

200712149时许,本市勤业新村73幢丙单元202室突发火灾。女户主在外大声呼救,围观人群没人敢入室施救。住在附近的潘建南闻声首先冲进火场救人,但因浓烟热气呛人,只得退出,准备回家拿湿毛巾,这时正遇上闻声赶来的糜浩杰,两人均用湿毛巾裹住口鼻,冒着浓烟大火和液化气瓶随时会爆燃的危险,一齐冲入火场,将瘫痪在床八十多岁的户主的老母亲救出,抢救了一条生命。

为弘扬救灾抢险的见义勇为精神,根据《江苏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有关规定,经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研究决定,给予潘建南、糜浩杰各颁发奖金人民币3000元。

 

 

 

 

 

 

二○○八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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