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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一代身份证停止使用的告知
发布日期:2012-12-10   来源:公安局 浏览次数:  字号:〖
 

告      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领取的居民身份证,自2013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

    即:第一代身份证自2013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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