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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先进集体的决定
发布日期:2013-06-14   来源:公安局 浏览次数:  字号:〖
 

各辖市、区见义勇为基金会:

根据《江苏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和《常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奖励抚恤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经常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理事会研究,决定给予下列26名个人和5个集体予以表彰奖励。

一、授予下列26名个人常州市见义勇为积极分子称号,颁发证书,各发奖金5000

1.丁建妹,女52岁,武进区嘉泽镇嘉泽村委个体司机

2.戚宗颖,女,26岁,常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护士

3.张小峰,男,37岁,武进区郑陆镇三皇庙村村民

4.冯云龙,男,30岁,江苏晨风集团职工

5.吴华荣,男,37岁,金坛市金城镇南戴村委村民

6.吴凌凌,男,65岁,金坛市金城镇公园新村居民

7.徐荣富,男,69岁,金坛市金城镇南瑶村委村民

8.强光发,男,49岁,安徽省利辛县人,金坛个体经商户

9.张旭春,女,51岁,溧阳市溧城镇镇政府街道办工作人员

10.  ,男,39岁,溧阳市公安局上黄派出所驾驶员

11.张琪大,男,67岁,天宁区华景园物业保安

12.陈李华,男,42岁,安徽省安庆市人,在常务工

13.刘胜福,男,39岁,重庆市云阳县人,在常务工

14.朱秀宝,男,42岁,宿迁市人,在常务工

15.朱金荣,男,58岁,新闸铸造厂职工

16.江昆仑,男,35岁,安徽省亳州市人,在常务工 

17.黄骑兵,男,35岁,泰兴市人,江苏久胜有限公司职工

18.叶在山,男,39岁,泰兴市人,恒安消防有限公司职工 

19.王瑞海,男,50岁,河南省开封县人,在常务工

20.刘伯炳,男,61岁,新北区龙虎塘盘龙苑物业保安

21.顾文娇,女,40岁,丹阳市人,江苏华文宇琪商贸有限公司 

22.戎琴芬,女,43岁,丹阳市访仙镇居民

23.张玉军,男,43岁,南通市如皋县人,常州市创盛锅炉配件有限公司职工 

24.张鹏善,男,21岁,青海省互助土族自治县人,常州市创盛锅炉配件有限公司职工 

25.恽宝成,男,45岁,新北区西夏墅镇水塔口村委村民

26.谢兆荣,男,50岁,市公安局公交分局出租车管理一大队辅警

二、授予下列3个集体为“常州市见义勇为先进集体”,颁发奖牌,各发奖金20000元。

1.常州市治安义务巡防车队

2.武进顺发出租车有限公司

3.常州外事旅游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三、授予下列2个集体为“常州市见义勇为先进集体”,颁发奖牌,各发奖金10000元。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

2.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

希望以上受到表彰的个人和集体,继续发扬见义勇为精神,为维护治安稳定、创建和谐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2013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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