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驾驶证已注销可恢复告知201505 |
|
发布日期:2015-08-28 来源:公安局 浏览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
|
下列人员(详见附件)的机动车驾驶证现为注销状态,在规定时间内经考试合格后可以恢复驾驶资格。请尽快到所属辖区车管所办理相关手续。 (周一至周五可安排考试,节假日除外。) 信息发布之日已经办理该业务的,请忽略此信息。 附: 附:注销可恢复201505.xlsx
|
|
|
主办单位:常州市公安局 承办单位:常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龙锦路1588号 邮编:213022 网站地图 苏040200000028
联系电话:0519-86620200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