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平安资讯 >> 公示公告(历史数据) >> 内容
【2016年第一批公告】机动车临近强制报废年限1年以内告知
发布日期:2016-01-22   来源:公安局 浏览次数:  字号:〖
 

下列机动车(详见附件)临近使用期限已不足1年。使用期限1年以内(含1年)的机动车,不得变更使用性质、转移所有权或转出登记地所属地级行政区域。

常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

2016120  

附:机动车临近强制报废年限1年以内告知清单

附:机动车临近强制报废年限1年以内告知清单.xls

 
 
主办单位:常州市公安局 苏040200000028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龙锦路1588号 邮编:213022 联系电话:0519-86620200  网站地图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65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