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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第二批公告】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作废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6-01-25   来源:公安局 浏览次数:  字号:〖
 

我市存在一批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办理降级换证业务:(一)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构成犯罪;(二)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三)连续三个记分周期不参加审验。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八条之规定,现公告该批驾驶人的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作废。具体清单详见附件。

 

常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

2016121

 

附:

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作废的清单

姓名

档案编号

注销最高准驾车型的原因

虞新民

320400175480

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

丁剑武

320400311795

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

杨晓明

320400019730

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

朱旭东

320400063612

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

蒋耀平

320400120973

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

陆建东

320400081663

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

鲍金彪

320400017226

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

钱达

320400300491

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

王心喜

320401777918

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

裴小明

320400265399

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

郑成

320400520412

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

翁伟明

320400491715

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

曹华

320400349882

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

陆晟

320400109609

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

陆洪潮

320400258354

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

潘亚燕

320400116506

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

王锁庚

320482240576

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

刘洪春

320400316792

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

黄辉

320401268131

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

刘伟

320400131816

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

陆国耀

320400019712

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

储志荣

320400255359

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

吴生杰

320400012643

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

王春伟

320400153568

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

蒋国平

320400266644

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

顾正芳

320400031118

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

李建新

320400106708

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

庞晓杰

320400139001

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

潘和平

320400099405

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构成犯罪

卜坤亮

320401300064

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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