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平安资讯 >> 公示公告(历史数据) >> 内容
【2016年第二十二批公告】实习期准驾车型驾驶资格作废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6-11-28   来源:公安局 浏览次数:  字号:〖
 

我市存在一批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有记满12分记录,或者在延长的实习期内再次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九条之规定,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现公告该批机动车驾驶人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作废;属于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同时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作废。具体清单详见附件。

常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61128   

附:

实习期准驾车型驾驶资格作废清单

姓名

档案编号

注销的实习期准驾车型

赵新双

320401806422

C1

李祟

320401750234

C1

金开军

320401847945

C1

董建忠

320401879951

C1

承荣

320401865936

C1

王锋

320401783898

C1

谭波

320401751566

C1

秦永

320401889771

C1

王力

320401921862

C1

 

 
 
主办单位:常州市公安局 苏040200000028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龙锦路1588号 邮编:213022 联系电话:0519-86620200  网站地图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65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