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第十一批公告】机动车驾驶证临界换证告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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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06-25 来源:公安局 浏览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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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人员(详见附件)的机动车驾驶证即将达到有效期限,请尽快到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或便民服务站办理期满换证手续。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相关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注:信息公布之日已办理此业务的请忽略此信息。
常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
2017年6月23日
附:驾驶证临界换证人员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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