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平安资讯 >> 公示公告(历史数据) >> 内容
【2017年第二十二批公告】关于校车驾驶资格作废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7-11-29   来源:公安局 浏览次数:  字号:〖
 

我市存在校车驾驶人具有《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情形之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注销其校车驾驶资格。现将校车驾驶资格作废的信息公布如下:

姓名

档案编号

校车驾驶资格作废日期

孙晓春

320400084121

20171030

蒋解中

320400024498

20171017

戴旭东

320400156882

20171027

王春彪

320400113430

20171020

陈桂法

320400010817

20171019

黄勇

320400107486

20171114

窦冬明

320400275765

20171114

常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7年11月29日    

 
 
主办单位:常州市公安局 苏040200000028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龙锦路1588号 邮编:213022 联系电话:0519-86620200  网站地图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65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