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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
发布日期:2018-12-20   来源:公安局 浏览次数:  字号:〖
 

常州是全国电动自行车生产基地之一,市场形成早、发展快、规模大。全市共有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80余家。然而,由于法律法规对电动自行车性质不明确、监管不到位、新业态蓬勃发展等原因,电动自行车市场陷入“野蛮生长”。超标电动自行车大量存在,无牌无证、假牌假证、逆行、乱停乱放等违法现象多发,成为危害道路交通安全的重要隐患。

近年来,交警部门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不仅大力治标,还注重治本,引导广大电动自行车车主树立遵守交通规则的法治意识,给电动自行车这匹脱缰野马套上监管“缰绳”,让其不再“任性”。

联动共治,促进共建共享。今年,市政府工作报告专门提出突出抓好电动自行车整治,将其纳入“安心交通出行”为民办实事项目。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常州市城市交通畅行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结合建设管理明星城市,提出加强电动车等“三车”专项整治和电动自行车通行秩序等“三乱”综合治理。推进末端治理向前端生产销售环节延伸,会同市经信委、工商、质监等部门,严把电动自行车生产许可准入关、产品质量关和销售商市场准入关。联合市邮政管理局、市快递协会制定《常州市寄递业电动三轮车道路交通安全自律管理办法》,推进寄递电动三轮车专项治理。会同市电动车协会,组织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企业,在中心城区主要路口设置电动自行车安全检修点,为市民提供安全检测、超速校正、免费上牌和超标换购、以旧换新、带牌购车等服务。启用以来,现场发放电动自行车安全检修《便民服务卡》6100张,免费检修5200辆,登记上牌1030辆,旧车换购470辆。

由表及里,强化源头管控。按照“纳入视线,实名管理,逐步规范”的思路,针对电动自行车持续高速增长,2010年11月起,在全市统一设置52个上牌点,开发电动自行车管理信息系统,全面实行“一人一车一档”实名登记上牌。目前,我市80%以上的电动自行车已纳入管理视线。2011年4月起,推出带牌销售新举措,通过带牌销售、放管并重,形成公安监管、企业经营、群众满意的“三赢”局面。贯彻国家新修订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今年9月27日发布《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安全出行管理的通告》,全面规范过渡期内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工作,组织带牌销售点提供超标、老旧、非标电动自行车换购和非本市号牌电动自行车转入等服务,发动电动自行车所有人持本人身份证(居住证)等,到就近的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点换购并免费登记上牌。自《通告》发布以来,各带牌销售点已登记上牌1806辆,换购转入5017辆,受到广大群众的欢迎和好评。

分类管理,落实主体责任。对寄递配送服务车实行外观标识、车辆尺寸、编号放大、登记发证“四统一”行业自律管理,对外卖配送电动自行车实行着编号马夹(外套)、戴安全头盔、登记上牌“三统一”企业自律管理。创新二维码管理,路面执勤民警通过警务通扫描粘贴在外卖电动二轮车上的二维码,将违法车辆、驾驶人及违法信息实时抄告所属企业,采取协勤体验、文明劝导等方式,实行“首违教育、首违记录、首违免罚”,对多次违法的依法处罚。

疏堵结合,深化综合治理。优化电动自行车通行空间,在80条道路开辟非机动车专用道,实施物理隔离,在81个路口设置非机动车专用信号灯,搭建非机动车等候区遮阳棚50处,施划地面非机动车“越线处罚”提示文字、图案416组,在28个路口施划直行非机动车等候区,加大占用非机动车道交通违法查处力度,确保“专道专用”。广泛宣传电动自行车典型违法、重大事故和集中整治情况,印制《告电动车车主的一封信》,结合文明交通宣传进机关、进学校、进社会“三进工程”,累计发放40万份。组织新驾驶人、满分学习驾驶人、电动自行车违法人,在中心城区9条“示范道路”、24个“示范路口”,开展文明交通志愿者体验劝导活动1314批2.1万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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