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所人多,一平均肯定吃亏。”“我们所人少,干死了也赶不上大所,绩效排名当然吃亏。”以往类似的抱怨是困扰县(区)级公安机关绩效考核的一大难题。2017年,常州市公安局钟楼分局以创新建立定人、定岗、定职责为基础,考勤、考纪、考绩为内容的全员绩效考核机制,依托自主研发的警务综合绩效数据平台,实现绩效考核从“人考”向“机考”、从“粗放”向“精细”转变,极大地提高队伍管理质态,激活民警内生动力方面,成效正在显现。
用“绣花功” 重构考核基础
“只有落后的管理,没有落后的队伍。”钟楼区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朱亚林说,围绕队伍建设最核心的考核问题,分局党委在探索中凝聚共识:传统考核手段和方式优化升级势在必行。
2017年,钟楼分局对原有绩效考核架构进行了重建:确定分局机关和基层派出所两个考核序列、公共部分和自考部分两个类别。其中,公共部分以考勤、考纪为主,实行扣分制;自考部分以考绩为主,实行加分制。分局和所队分别设立考核主管机构,分局政治处、派出所教导员为考核具体负责人,考核范围从一线民警、到科所队班子成员、科所队长,一个不少。
在选取刑警、禁毒大队和西林、北港派出所四个单位开展3个月试点之后,《钟楼分局全员考核实施细则》新鲜出台,在对考核项目指标、权重系数、岗位职责进行通盘考量的基础上,同一单位、同一岗位、同一工作性质的民警每月考核内容统一;对流程化、合成化作业,注重过程把握,突出落实环节的考核;
对综合部门和内勤岗位实行达标制和目标制,考核工作的完成率及排名情况。此外,深化考核结果在晋职晋级、评优选先、立功受奖、公务年度考核等方面的运用。
啃“硬骨头” 建立数据支撑
抓住常州市公安局开展的全市公安机关部门职责清单和全员岗位职责清单的编制要求,钟楼分局积极开展全员岗位职责制定,精细确定各岗位的工作量、工作项、目标数,给考核的项目指标提供依据,同时依据岗位性质和分类相应地设定考核对象,以人定岗,以岗定责。
2017年7月,钟楼分局推出了自主研发的警务综合绩效数据平台,通过整合各条线平台、模块、数据,同时设置合理的参数,让民警的工作业绩从人考转为机考,将人为干预减到最低,提高考核的客观性。针对公共部分的考核以及平台难于调取数据的民警纪律作风、内务卫生、服务质态等考核项目,整合相关职能成立“督考推”检查组进行常态检查,同时结合数据质态,每日以问题清单的方式对分局各项工作执行情况下发意见,限时整改,整改不力的通报和问责。目前发送周通报49期,通报民警142人,辅警38人,问题清单下发64份,整改各项工作87件。截至目前,刚性问责民警187名,1名民警因基础工作不扎实被3次问责,拟评为基本称职公务员。
考核方式的改造升级,“有效解决了,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坏的问题,使得平均主义、吃大锅饭、消极怠工现象无处容身,并且减少了人为考核与基层主官的对抗性。”钟楼分局政治处主任梅金田说,随着考核结果的充分运用,分局相继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个人。
抓“精气神” 激励创先争优
本着突出工作绩效,不搞平均照顾的考核原则,钟楼分局通过3个月的试点,收集考核主官、基层民警的反应和意见31条,对新的考核体系中暴露出的不合理、不对等情况,及时进行修正和完善,确保各项考核真实体现工作量、反映工作质,使得工作中有业绩的民警得高分、排在前。“以考核为导向、以实绩论英雄”的氛围日渐浓厚。
全员考核进一步明确了民警的责任田在哪里,职能边界在哪里,工作标准在哪里,防止了责任不落实,互相推诿的现象。梅金田介绍,通过“不负责就问责”的模式,对民警的执行力以及工作作风进行鞭策和倒逼,进一步传导压力。2017年,钟楼分局共通报批评68人次、问责27人。
充分发挥考核的“指挥导向”作用和“牵引提拉”功能。钟楼分局党委还将年度重点工作通过考核的方式予以明确,真正使考核工作牵引并推动公安主业发展。同时对县级公安机关绩效考核的指标和任务进行量化和分解,确立年度目标、月度目标,将考核发力点不断运用于平时,促使队伍管理更加精细化、规范化,全警精神面貌焕然一新。2017年以来,全区公安主要业务指标呈现“打处上升、发案下降”明显态势:公诉、侵财公诉同比分别上升22.7%、20.8%,刑事发案、五类侵财案件分别同比下降28.9%、29%,整体警务效能保持良好发展态势,并提前3个月完成全年打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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