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相继接报多起网络兼职刷单、购物退款类诈骗案件,且涉案金额较大,犯罪分子不断编造任务目标、订单被冻结等谎言诱骗受害人转账。另外,随着3.15消费者权益日的临近,犯罪分子以商品质量问题可以退款等名义,指导受害人从网络贷款平台借贷后转账。从发案趋势以及犯罪分子活跃程度分析,此类案件仍将持续多发,请广大市民网友提高警惕,不要轻信犯罪分子利益引诱,及时识破诈骗伎俩。
一、网络兼职刷单:
1、3月11日,受害人张某在武进区家中添加一QQ好友,对方称淘宝刷单可以赚钱。徐某先通过对方提供的京东二维码支付2500元,再通过微信、网银先后四次向对方转账,共计损失10万元;
2、3月12日,受害人王某收到短信,称其信誉良好让其加一QQ号刷单赚钱。受害人信以为真,通过微信扫二维码付款、微信转账等方式被骗5万元;
二、购物退款类:
1、3月10日,犯罪嫌疑人通过电话以及微信联系受害人陈某,以商品退款为由指导受害人操作,从支付宝上贷款8万元,并让陈某通过微信扫二维码付款、银行卡转账的方式将钱转给嫌疑人,被骗金额79754元;
3、3月11日,受害人李某接到一个自称淘宝工作人员的电话,对方称其在双11购买的鞋子有质量问题,可以退款,后以审核尹某信用额度为由要求尹某按对方要求操作,从蚂蚁借呗、来分期等平台借款打到尹某自己的招商银行账户,后验证码告知对方,发现共4万余元资金被转到对方银行账户。
三、案件分析:
1、作案对象:有求职需求以及具备网络兼职条件、较熟悉网络购物操作的年轻人;
2、作案特点:元宵节过后,诈骗犯罪嫌疑人逐渐活跃,特别是网络兼职刷单、购物退款,这两类诈骗发案增多;
3、作案手段:兼职刷单类犯罪嫌疑人通过广泛发送招聘兼职的短信、QQ信息引诱受害人上当,先正常返还一笔博得受害人信任,当受害人再次刷单并要求返还时,以多次任务未完成、订单被冻结要解冻等理由骗受害人支付,而受害人出于想拿回自己已付资金的心理只得不断做任务,直至发现被骗;购物退款类犯罪嫌疑人通过非法途径获取网络购物人员身份、电话信息,冒充卖家以产品存在质量问题,要退款先要审核“信誉度”,骗受害人从蚂蚁借呗、来分期等等网络借贷平台贷款到自己账户,谎称这笔钱是卖家公司资金,要求扣除商品费用后转账给商家。
四、防范提醒:
1、首先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网络刷单本身就是虚假购物行为,为的是帮助商家提高自身的销售量,刷出与实际不符的好评。通过虚假购物订单赚取佣金,已经破坏了正常网络购物秩序。
2、其次要仔细甄别对方要求意图,在支付宝、微信账户的操作要谨慎,对方发来的网址链接、二维码不要随意点击,任何情况下都不要将自己的银行卡、密码、验证码告诉对方。
3、商品质量问题要通过官方途径维权。一般的购物网站如果买家对商品质量有疑问可以通过网站固有的交谈沟通方式(如淘宝网的旺旺),不要通过网站以外的通讯软件与对方交谈;涉及到的退款退货也有网站相应流程,不会要求审核所谓的“信誉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