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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第十一批公告】70周岁以上以及持有C5型机动车驾驶证逾期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机动车驾驶证已注销告知
发布日期:2019-07-01   来源:公安局 浏览次数:  字号:〖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相关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年龄在70周岁以上,在一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或者持有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在三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在有效期内或者超过有效期不满一年的,机动车驾驶人提交身体条件证明后,可恢复驾驶资格。下列人员(详见附件)的驾驶证已经被注销,在规定期限内可恢复驾驶资格。

      注:信息发布之日已经办理恢复驾驶资格手续的,请忽略相关告知信息。



常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

2019年7月1日

 

附:

逾期未体检已注销驾驶证人员名单

姓名

档案编号

准驾车型

陈履明

320400015558

C1

王少华

320400040556

C1F

胡伟鹏

320400071058

C1F

蒋坤宜

320400072609

C2E

章产根

320400215273

C1

陈传大

320400143231

C1

孙荣才

320400960142

F

李约各

320400011859

C1

王玉明

320400325503

C1

刘九斤

320400124248

C1

吴国英

320400389584

C2

周金坤

320483478727

F

黄志大

320483142546

C4D

袁金海

320400138953

C1

贺国英

320400345999

C1

王道孔

320400449155

C1

袁金大

320402030059

C1

周健民

320401693219

C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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