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道路交通通行秩序,减少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预防和压降道路交通事故,促进文明安全出行,我市拟新增6套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查处“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机动车逆向行驶”“机动车违反规定使用专用车道”“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驾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等交通违法行为,将于2020年10月12日启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现将设备位置公告如下:
序号
|
设备名称
|
序号
|
设备名称
|
1
|
清正路(云青路-东方西路)
|
4
|
常焦线东青桥北侧
|
2
|
逸方路(东方西路-云青路)
|
5
|
常焦线青龙东路北侧
|
3
|
云青路(逸方路-清正路)
|
6
|
青龙东路常焦线西侧
|
特此公告。
常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0年9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