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6日上午,我市召开2024年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动员部署会,总结工作经验,分析形势问题,并对今年工作任务进行部署。市委副秘书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市信访局局长李文光,市禁放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孔令驹出席会议。
会上明确:2024年春节期间,我市烟花爆竹管控政策维持不变。
今年是我市实施烟花爆竹燃放管控的第6年,五年来,广大市民积极理解并自觉遵守管控政策,各部门齐抓共管共同落实管控政策,全市禁放区域内因燃放烟花引起的火灾、人员伤亡类警情和案事件基本实现了“零发生”,有效压降了火灾事故、改善了空气质量、维护了公共安全。
请广大市民群众继续遵守我市烟花爆竹管控规定,不在禁放区域内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不从互联网、路边摊等非法渠道购买烟花爆竹。
全市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域如下:
2022年1月26日起,我市主城区、金坛区以下区域为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域:
(一)滆湖中路、滆湖东路以北,G42 沪蓉高速以南,玉龙中路、玉龙南路、中吴大道、长江南路、淹城北路、淹城中路以东,青洋路以西形成的闭合区域;
(二)G42 沪蓉高速以北,S122 港城大道以南,S39 江宜高速以东,龙江北路以西形成的闭合区域;
(三)武南路、滆湖揽月湾岸线以北,长虹西快速路(长虹西路)以南,扁担河、孟津河以东,淹城路(长江南路)以西形成的闭合区域;
(四)新京杭运河以北,中吴大道以南,龙江路高架以东,南运河以西形成的闭合区域;
(五)戚墅堰街道、潞城街道、丁堰街道行政区域;
(六)钱资湖大道以北、良常路以南、新丹金溧漕河以东、金湖路以西形成的闭合区域。
2022年1月1日起,溧阳市以下区域为烟花爆竹禁放区域:
(一)东至南山大道、南大街(高铁沿线以南),南至高铁沿线、滨河路(南大街以西),西至233 国道、奥体大道、天目湖大道,北至芜申运河所形成的闭环区域(另包括滨河花园、滨湖花园、古县安置小区)。
(二)北至360 省道,西至焦尾琴大道、沙河水库北部库湾沿线,东至 233 国道,南至山水园景区、沙河水库西副坝、沙河水库东副坝、环湖路、大新村所形成的闭环区域。
(三)大溪水库临湖1 号公路、大溪水库大坝周边100 米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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