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调查市民对非法集资犯罪的了解程度,提升市民自我防范意识,更有针对性地打击非法集资犯罪活动,常州市公安局于2021年9月29日至2021年10月31日组织开展了此次问卷调查活动。
一、调查结果
1、您的年龄段?
18岁以下占0.36%
18-35岁占47.81%
36-45岁占30.36%
46-60岁占20.44%
60岁以上占1.03%
2、您的文化程度?
初中及以下占1.35%
高中/中专/职高占13.14%
大专/本科占82.26%
硕士及以上占3.25%
3、您的工作性质?
在校学生占0.18%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占5.26%
企业职工占85.15%
自由职业占9.31%
无业占0.1%
4、您有证券、基金、期货等金融行业相关的从业经历吗?
有占38.36%
没有占61.64%
5、您的年收入?
100万以上占0.36%
10-100万占32.77%
5-10万占54.38%
5万以下占12.49%
6、您对非法集资行为是否了解?
了解占65.29%
不了解占4.12%
有一定了解占30.59%
7、您知道参与非法集资活动不受法律保护,造成损失需自行承担吗?
知道占97.88%
不知道占2.12%
8、您本人是否经历过非法集资?
是占2.01%
否占97.99%
9、您本人是否曾在投资理财类公司工作或兼职?
是占4.67%
否占95.33%
10、根据您的观察,您周边人员是否存在组织、参与非法集资活动?
存在占5.73%
不存在占94.27%
11、您所在的机构或了解到的机构,是否以机构名义向客户推介或以其他方式向客户推介非正规理财产品。
是占2.74%
否占97.26%
12、您所在的机构或了解到的机构,是否有从业人员直接组织、参与民间借贷、非法集资活动;或从业人员与客户存在相互借贷关系;或从业人员利用公司名义进行集资或担保,与多人存在民间借贷关系或约定不受法律保护的高额利息。
是占2.23%
否占97.77%
13、您所在机构从业人员或了解到的人员,是否存在参与投资理财、网络借贷、第三方支付、众筹、房地产、涉农互助合作组织等社会重点领域非法集资行为,或以“虚拟货币”、“金融互助”、“消费返利”、“文化艺术品收藏”、“养老投资”等名义实施非法集资的行为?
是占1.86%
否占98.14%
14、如存在上述推介非正规理财产品或其他投融资项目的情况,请您填写相关产品名称?
暂无结果。
15、您认为常州市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必要性和力度如何?
很好占85.99%
一般占14.01%
16、您是否清楚,如发现非法集资活动务必在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
是占96.57%
否占3.43%
17、如果您手中有闲散资金,您会选择哪种理财方式?
银行存款占87.77%
投资于股票、期货、基金占45.8%
购置房产占44.85%
购买P2P网络平台出借获取利息占0.51%
其他占12.04%
18、您了解下列哪种形式的非法集资形式?
债券股权占24.6%
商品营销消费返利占48.98%
资源开发占24.05%
种植养殖占18.1%
借贷理财占70.07%
私募股权占56.9%
虚拟货币占73.76%
其他占13.72%
19、当您收到类似于“高息回报”的相关信息,您会如何对待?
向有关部门举报占64.42%
自行核实其准确性、真实性占25.77%
向家人朋友寻求意见占12.99%
不理睬不听信不参与占77.77%
20、您认为非法集资具有哪些社会危害性?
自身财产损失占94.53%
扰乱金融市场正常秩序占95.26%
信任缺失占84.53%
21、您认为从哪些方面开展防范非法集资知识宣传比较有效?
报纸杂志占74.34%
宣传彩页占70.22%
海报条幅占72.41%
电视电台占81.79%
手机短信占72.81%
微信微博等具有影响力的平台占79.64%
知识讲座占65.33%
二、结果分析
随着《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的出台实施,大部分群众对非法集资犯罪形式了解越来越多,防范意识也日趋增强,但仍有部分人存在侥幸心理,贪图暴利参与到非法集资活动中。当前,非法集资犯罪正在从线下推广、口口相传向网络化、虚拟资本运作方向发展,一些不法分子还冒用金融创新、新兴营销、西部开发等政策,依托互联网、自媒体等载体进行犯罪活动,欺骗性、诱惑性进一步加大。从调查问卷上来看,虚拟货币、借贷理财、私募股权已经深入到居民生活中,分别占据群众日常了解非法集资形式的73.76%、70.07%和56.9%。
三、下一步举措
1、持续排查风险。
扎实开展“扫楼扫街”专项行动,对投资理财公司逐家排查,全面掌握风险机构和投资人情况。同时,依托全省非法集资风险监测预警平台及常州市相关应用平台,对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开展智能化监测预警,切实做到提前预知、提早预警、及时防范。
2、做实会商机制。
做实联席会商机制,配合常州市处非办等各部门对注册金融企业,及时开展联审会商,对企业经营行为进行风险评估,进一步减少风险企业主体数量。建立运行“掌握关注、警示教育、熔断处置、立案查处”四级预警机制,对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不稳定苗头,及时报告党委政府,积极协助有关部门进行调处化解。
3、常态宣传防范
进一步完善警企挂钩联系制度,由常州市公安局经侦部门分层次挂钩规模性、支柱性、创新性企业,开展预警提示和防范宣传。继续推广经侦行业领域专业服务队做法,为企业提供“零距离”服务保障。以防范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为主要内容,采用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商户、进家庭、进网点等实地宣传形式,帮助群众树立“远离非法集资、坚持理性投资”的正确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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