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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开展常州市中小学教师中华经典诵写讲综合能力展示活动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88/2017-00177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义务教育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语〔2017〕3号 发布机构:市教育局
生成日期:2017-09-06 公开日期:2017-09-06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开展常州市中小学教师中华经典诵写讲综合能力展示活动
关于开展常州市中小学教师中华经典诵写讲综合能力展示活动的通知

各辖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社会事业局)、语委办,各局属学校、职业院校: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学中华经典诵读教育师资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中小学教师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能力,根据省语委、省教育厅《关于举办首届中小学教师中华经典诵写讲能力展示会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中小学教师中华经典诵写讲综合能力展示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全市在职的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年龄一般不超过 50 周岁,设立小学、初中、高中(含职业学校)三个组别。
  二、展示内容
  参加展示的选手根据所教相应学段,从《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优秀诗文背诵推荐篇目中(136 首,见附件1)自行选取 1 篇(高中组教师从义务教育7-9年级篇目中选取),分别用普通话朗诵、用规范汉字书写,并模拟在中小学课堂进行讲解(不超过 8 分钟)。
  三、展示要求
  1.第一阶段为“朗诵”展示。朗诵作品,每位教师要求单独完成该环节,不得借助舞蹈、乐器等其它辅助手段,不得使用视频,可以有背景音乐。计时 3 分钟。
  2.第二阶段为 “讲解”展示。模拟中小学课堂情景,每位选手对朗诵所选篇目进行讲解,可使用PPT 课件。计时 8 分钟。
  3.第三阶段为 “书写”展示。每位选手在所提供的白板上书写朗诵篇目内容,50 字以内,可作节选。计时 10 分钟。
  展示三个环节的评分标准详见附件2。
  四、组织实施
  1.各地选拔
  各辖市区语委、教育局(教育文体局、社会事业局)和市语委、市教育局分别负责选拔本辖区内和局属学校参加市级诵写讲综合展示的选手,推荐市级展示名额见附件3。
  2.市级展示
  市级展示将于9月底由市语委、市教育局联合市教科院等部门组织实施,具体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3.省级展示
  市级展示评选出的优秀选手将代表我市参加由省语委、省教育厅组织的省级展示活动。
  五、评奖办法
  各地选拔由各地区自行评奖。市级展示由主办方组织评委评分,评出一、二、三等奖若干,并对获奖选手颁发获奖证书及奖金。
  六、报名要求
  请各辖市、区于9月25日前将推荐市级展示名单(见附件4)电邮报市语委办(联系人:花向阳,联系电话:85681355 ;电子信箱:czgaozhichu@126.com)。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每校可报1人,于9月15日前将推荐名单电邮市语委办。
  
  附件:
  1.《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优秀诗文背诵推荐篇目(136 篇)
  2.常州市中小学教师中华经典诵写讲综合能力展示评分标准
    3.常州市中小学教师中华经典诵写讲综合能力展示推荐名额分配表
    4.常州市中小学教师中华经典诵写讲综合能力展示选手推荐名单

常州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常州市教育局
2017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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