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住建局,经开区建设局,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2019年全市建筑工地共发生安全事故17起,死亡17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双上升”,尤其是高处坠落事故居高不下,2019年全年发生高处坠落事故12起,死亡12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均占全年事故总数的70.6%,安全生产形势较为严峻。
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相关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迅速压减一般事故,有效防范和遏制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促进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我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
安全生产既是底线,又是红线,更是生命线,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已全面开展,全市各级建设管理部门、各级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及各建筑工程参建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党委政府部署要求,切实提高政治意识、责任意识,牢固树立“隐患即事故”的理念,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充分认识到当前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及存在的不足,尤其是针对高处坠落事故频发、多发的现状,要坚持解决问题的结果导向,要进一步落实政府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改善安全治理方式、提升安全治理能力,促进我市建筑施工安全形势稳定向好,实现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的目标。
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
工程参建各方要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执行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和行业标准,进一步完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相关责任考核和追究机制,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切实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岗到人,措施落实到每个方面、每个环节,实现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基本程序的同时要进一步加强落实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危险源公示告知、危大工程安全管理、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安全应急管理、安全生产事故报告等制度。工程参建各方要切实落实项目参建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建设单位首要责任,落实项目建设单位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到岗履职,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强制性标准,扎实履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定责任。
三、统筹协调,科学合理安排工期
因受大气污染防控和新冠疫情影响,今年全市建筑工程项目开工晚、工期紧,工程参建各方要结合气候、地域以及工程特点等实际情况,研判安全生产形势,科学合理安排工期,做好疫情期间、汛期、恶劣天气、重大活动等特殊时期安全生产工作,同时要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严禁盲目抢工期、赶进度等危及安全生产的行为,严禁在大风、暴雨、雷电等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情况下强行组织施工,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四、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建筑工人安全意识
建筑施工企业要落实安全教育培训主体责任,督促完善内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特别要加强对新入场和进入新岗位作业人员的岗前教育,鼓励有条件的企业采取建立安全体验馆,用VR等技术模拟各种事故场景等形式开展教育培训,确保从业人员熟练掌握岗位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重点落实特种作业人员等持证上岗和先培训后上岗制度。各地建设管理部门和行业协会应组织开展岗位技能竞赛,培育工匠精神,提升工人安全防范意识。
五、推进智慧工地建设,提升安全管理效能
稳步推进智慧工地建设,优先智慧安管应用,重点在起重机械设备管理、高支模、深基坑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监测预警,现场安全隐患排查,人员信息动态管理,高处作业防护预警等方面运用大数据,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对智慧工地推进力度较大,成效明显的项目优先给予评先评优资格和信用分加分等奖励。
六、规范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管理工作
各参建单位应严格落实《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37号)要求,涉及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建筑工程,必须严格按照《关于加强常州市建设工程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家论证管理的通知》(常住建〔2020〕17 号)相关要求开展专家论证工作。
七、坚持问题导向,坚决遏制高处坠落现象发生
针对高处坠落事故频发、多发的实际,要坚持问题导向,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强化现场安全管理,提高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操作水平,重点解决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施工作业行为不规范等突出问题,有效遏制和减少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
1.施工单位应结合工程实际,梳理涉及高处坠落的风险源,制定预防高处坠落的专项施工方案,监理单位应制定预防高处坠落监理细则。
2.对新进场的作业工人必须进行上岗前的三级安全教育,尤其应突出对高空作业操作方法,操作技术,操作要点,防护用品等安全技术教育和高空坠落事故的预防措施教育,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特种高空作业应持证上岗,对相关安全技术进行签字交底。
3.施工现场要为作业人员提供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带等必备的安全防护用品和用具,指导并严格要求作业人员在作业时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防护兜网、挑网应做防坠落破坏性试验,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4.临边、洞口防护要严格按照技术规范(《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栏杆、张挂安全网,并做到定型化、工具化。
5.攀登与悬空作业中使用的登高、攀登、防坠落设施要在专项方案中明确并严格防坠落措施。
6.施工现场立体交叉作业时的安全防护要符合标准规范要求。
7.施工电梯、物料提升机、悬挑式操作平台钢性、强度、稳定性要符合相关要求,不得超设计荷载使用,要严格按照规范要求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组织实施,
8.脚手架工程要按照规定编制施工方案,作业层脚手架脚手板、安全网铺设、层间封闭、作业层与建筑间隙要符合要求,设置作业人员上下专用通道,严禁攀爬架体,架体搭拆人员严格落实持证上岗制度,配备并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吊篮和其他工具式脚手架工程要按相关规范要求采取防坠落、防倾覆等措施。
9.钢结构工程应严格执行相关安全规范、规程要求,在施工层搭设水平通道,水平通道两侧设置防护栏杆;当利用钢梁作为水平通道时,应在钢梁一侧设置连续的安全绳,安全绳宜采用钢丝绳。平台施工时,在二层平台钢梁间满铺水平安全网兜;安全网兜的周转必须保证上一层施工时下部满铺安全网兜,防止高处坠落。对于悬挑位置作业,施工时架设钢管支撑,悬挂双层安全网兜,防止高空坠落。
八、加大惩戒力度,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各级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及各级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应加大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检查力度,增加检查频次,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作为重点检查内容。
1.加大对企业信用分扣除力度。特别是针对违反高空作业规定的行为,每发现一次,对工程项目总承包单位及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扣除企业信用分0.2分,有效期3个月。
2.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对多次发生违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行为及对存在的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的行为,依法进行立案查处。
3.限制市场准入。在常州地区发生亡人安全事故的建筑工程,工程项目总承包单位及相关专业承包单位自事故发生次日起三个月内不得参与常州地区国有资金投资建设工程投标、开标活动。
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2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