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正文
浏览次数:
信息名称:【2021年第四批公告】逾期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机动车驾驶证已注销告知
索 引 号:014109605/2021-00064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权责清单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市公安局
生成日期:2021-02-25 公开日期:2021-02-25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2021年第四批公告】逾期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机动车驾驶证已注销告知
【2021年第四批公告】逾期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机动车驾驶证已注销告知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相关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年龄在70周岁以上,在一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或者持有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在三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在有效期内或者超过有效期不满一年的,机动车驾驶人提交身体条件证明后,可恢复驾驶资格。下列人员(详见附件)的驾驶证已经被注销,在规定期限内可恢复驾驶资格。

注:信息发布之日已经办理恢复驾驶资格手续的,请忽略相关告知信息。

常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

2021年2月25日            

附:

逾期未体检已注销驾驶证人员名单

姓名

档案编号

准驾车型

姓名

档案编号

准驾车型

伍贻顺

320400495886

C1

岳国方

320400372154

C1

白希榜

320400586181

C1

管伯坤

320400158291

C1

杨涤鑫

320401966044

C1

周焕璋

320400015073

E

巢玉明

320400007951

C1

陈焕荣

320400337495

C1

李国铨

320400885595

C2

薛建社

320482040024

E

沈如金

320400429856

C1

骆德华

320400588603

C1

陈乃安

320400194151

E

张年春

320400260307

C1

恽金良

320400233153

C1

斯国伟

320400233340

C1

李孝弟

320400885476

C1

马长富

320401233638

C1

许瑞兴

320400261668

C2

程枕白

320400232558

C1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