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董丽英等2人具备党校副教授
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常州市委党校: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苏人社函〔2012〕450号文件精神,经江苏省党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董丽英、李卫平等2人已具备副教授专业技术资格,现予公示。
上述人员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自2012年7月23日起算。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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