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常州市人民检察院:
你单位《关于“常州市人民检察院智慧检务工程(一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常检发〔2022〕27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提高检察机关的办公、办案、服务、决策的智能化水平,原则同意你单位实施常州市人民检察院智慧检务工程(一期)。
二、主要建设内容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常检云”平台国产化适配升级改造、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国产化服务器虚拟化平台等。
三、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估算总投资295万元,资金来源为省政法转移资金。
四、请你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
五、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项目系统集成、软件、硬件设备等应严格按核定的招投标方案组织招标工作。本项目须待相关前期手续审批完成后方可实施。
(项目代码:2205-320400-04-04-776845)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5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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