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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深刻吸取江西丰城发电厂“11•24”特别重大事故教训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10243/2016-00015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安〔2016〕32号 发布机构:市安委会
生成日期:2016-11-28 公开日期:2016-11-29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关于深刻吸取江西丰城发电厂“11•24”特别重大事故教训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关于深刻吸取江西丰城发电厂“11•24”特别重大事故教训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辖市、区安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近期全国多地发生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尤其是11月24日江西丰城发电厂发生冷却塔施工平台坍塌特别重大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作出重要指示和批示,国务院安委会召开全国安全生产会议进行了工作部署。省委李强书记批示要求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引以为戒,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全面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严防各类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石泰峰省长批示要求迅速开展安全生产排查,彻底排查隐患,堵塞安全漏洞,强化各项安全监管措施,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市委书记阎立也作出批示,要求全市迅速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强化安全生产措施,根据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紧急视频会议精神,以及《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苏政传发〔2016〕295号)等文件精神,现就扎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强化红线意识,切实增强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各地、各部门要深刻领会、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切实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严峻形势,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立足本地本行业领域实际,对照事故暴露出的突出问题,认真梳理查找思想认识、工作作风、监管措施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强化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问题整改,不断提高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二、采取断然措施,立即组织开展建筑施工预防坍塌事故专项检查

    各地各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常州市标本兼治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意见〉的通知》(常安〔2016〕23号)要求,针对建筑施工安全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立即组织开展预防坍塌事故专项检查。重点整治各类高处施工平台、起重机械、架桥机、脚手架、模板支撑体系等各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违规作业行为,坚决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领域重特大事故。严厉查处工程项目违法分包、转包和以包代管。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和严重非法违法行为,要坚决责令停工停产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逐一制定整改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严厉处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要高度重视轨道交通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工作,把安全的意识贯穿在轨道工程建设的每个阶段、每个环节,确保万无一失。

    三、严肃责任追究,认真履行建设工程相关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各级政府、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各有关部门要依法督促建设、施工、设计、监理等建设工程各方落实主体责任,特别是建设单位要严格工程承包管理,加强工期管控,合理统筹组织施工。施工企业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冬季年底施工过程中,严禁抢工期、赶进度等危及安全生产的行为;要落实基层项目部安全责任,并细化到施工作业现场的每一个技术环节和岗位操作人员;要进一步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范施工流程,严格作业程序,细化安全措施,严格落实施工方案,确保做到“五个必须”,即:施工作业前必须编制施工方案,施工方案必须按规定审批或论证,施工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过程中必须按施工方案施工,施工方案完成后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要进一步加强对现场作业人员特别是架子工、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等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和监督管理,培养一线作业人员遵章守纪习惯,提高安全防护意识,杜绝施工现场“三违”(违章指挥、违规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四、强化监管执法,切实落实建设工程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

    各建设工程有关主管部门特别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电力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加大日常监管执法力度,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和重点工程要采取巡检、抽检、互检等方式进行逐级逐项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和隐患,限期整改,跟踪落实,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切实纠正违规违章现象,消除事故隐患。对专项检查工作不力、流于形式、走过场,特别是隐患严重并引发事故的,要进行通报并依法严厉查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强化警示教育,认真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务求取得实效。市安委会将组织对各地区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督查。(督查安排见附件)

    五、注重科学统筹,切实抓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防范措施的落实

    岁末年初历来是安全生产工作的关键时期,各地各部门和单位要认真研判安全生产形势,盯住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按照国务院及省、市安委会关于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深化建筑施工、矿山、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油气输送管道、冶金煤气、粉尘作业、“三合一”场所及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坚决做到“把风险管控挺在隐患前边、把隐患排查治理挺在事故前面”,切实提高风险管控和事故防范能力,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重特大事故发生。

    六、加强值班值守,提升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各地、各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值班值守工作,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预测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加强恶劣天气监测预警,为预防灾害性天气提供科学依据,及时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广泛进行安全提示,做到早预警、早准备、早防范。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有效衔接地方政府应急资源和企业应急预案,做好装备、物资、队伍等各项应急准备工作,确保一旦发生险情能够及时、科学、有效处置。加强安全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与培训,提高全民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自救能力,确保全市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附件:市安委会建筑施工预防坍塌事故专项督查安排

    

    

    

    常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6年11月28日

    

    

    附件:

    市安委会建筑施工预防坍塌事故专项督查安排

    

    第一组 由市交通运输局领导带队,市国土资源局、消防支队派员参加,督查溧阳市。

    第二组 由市城乡建设局领导带队,市监察局、市总工会派员参加,督查金坛区。

    第三组 由市公安局领导带队,市城乡建设局、市安监局派员参加,督查武进区。

    第四组 由市水利局领导带队,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派员参加,督查新北区。

    第五组 由市安监局领导带队,市质监局、市旅游局派员参加,督查天宁区。

    第六组 由市经信委领导带队,市工商局、交警支队派员参加,督查钟楼区。

    各组联络工作由带队单位负责,具体行程自行与所督查地区联系。请市城乡建设局安排相关专家随各组督查。请各督查组于12月9日前完成第一轮督查,并将督查情况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市安委会办公室联系人:宋海文,联系电话:85683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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