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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常州市科学技术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索 引 号:014109496/2018-00058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市科技局
生成日期:2018-08-02 公开日期:2018-08-2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常州市科学技术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常州市科学技术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常州市科学技术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17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国家、省科技创新政策,牵头拟订我市科技发展的政策和措施,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制订专利等相关知识产权政策措施,推进知识产权工作体系建设,负责全市专利行政执法及相关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组织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培训,负责专利等知识产权的实施和产业化,指导全市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发展。
3.研究提出区域科技发展布局和优先发展领域,组织编制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编制和组织实施年度科技、专利和相关知识产权计划,组织申报和实施国家、省各类科技计划,负责科技统计与监测工作。
4.提出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和措施建议,指导全市科技体制改革工作,推进区域创新体系建设。
5.提出本级科技部门经费预算建议,归口管理科学事业费及各类科技经费,开展科技经费的内部审计。
6.指导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加速器等科技创新创业载体建设,指导和协调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联系在常的科研院所和高校的有关工作。
7.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其产业化的政策措施,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园区、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等建设,负责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试点)企业、高新技术产品、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的有关工作,推进科技金融结合工作。
8.牵头拟订促进政产学研结合的政策措施,指导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拟订激励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措施,推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
9.拟订促进农业科技进步政策措施,组织实施现代农业科技创新工作,指导科技示范推广基地的建设。
10.拟订促进社会事业科技进步的政策措施,促进以可持续发展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
11.参与拟订科技人才引进和队伍建设规划,提出相关激励政策建议,配合国内外领军型科技人才引进工作,协调推进其项目产业化。
12.负责全市科技奖励的组织评审工作,负责管理科技成果、科技保密、技术市场等工作,指导科技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科技服务业发展。
13.制定科技合作和交流的政策措施,组织开展国际技术转移工作,根据市政府授权,负责有关对外科技交流与合作中有关项目、团组、人员出国(境)事项。
14.组织协调科普工作,负责科技行政许可工作,负责非学术性科技社团、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资质审查。
15.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 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内设机构包括:
(1)办公室(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科技动员办公室、市科技拥军办公室);
(2)人事处(科技人才处)
(3)科技法规与管理处(行政服务处)
(4)发展计划与财务处(重大项目推进处)
(5)科技服务与技术市场处
(6)产学研合作处
(7)国际科技合作处
(8)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处(工业科技处)
(9)农村与社会发展科技处
(10)知识产权局法政处
(11)知识产权局协调管理处
(12)机关党委
本部门下属单位包括:常州市生物技术发展中心、常州市科技信息中心、常州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
2.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常州市科学技术局2017年部门汇总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4家,具体包括: 常州市科学技术局本级、常州市生物技术发展中心、常州市科技信息中心、常州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
三、2017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主要目标完成情况
全面完成市“两聚一高”以及市重点工程、市政府工作报告中确定的年度目标任务。
1.全社会研发经费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预计达2.79%(目标2.75%)。
2.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比重预计达45.0%(目标44.5%)。
3.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28.6件(目标超24件)。
4.科技进步贡献率预计达62.8%(目标62.3%)。
5.新增高新技术企业178家(目标超100家)。
6.争取省“双创人才计划”创新人才团队2 个(目标2个),双创人才及博士17个(目标12个),科技领军人才创新驱动中心引进领军人才12名(目标10名)、科技服务业高端人才11名(目标10名);培训科技型企业家550名(目标400名)。
7.新增企业研发机构182家(目标100家),其中省级以上50家(目标30家)。
8.新增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等科技创业平台36家(目标超20家)。
(二)工作特色和亮点
1.“十百千”创新型企业培育量质并举。一是规模效益进一步提升。创新型领军企业达51家,预计实现销售收入超1530亿元,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近十分之一;科技型上市培育企业达353家,198家科技型上市培育企业与券商签约并完成股改,碳元科技、海鸥股份、日盈电子和精研科技等11家科技型企业在主板和创业板上市,全市科技型上市企业达52家;高新技术企业累计1234家,拥有有效知识产权超1.6万件,885家列统规上高企完成产值预计超2800亿元。二是创新能力进一步提升。全市建有市级以上企业研发机构1462家,其中国家级42家、省级753家;新认定14家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0家能源环保领域机构获省重点企业研发机构绩效评估奖补620万元,列全省第四。企业承担省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297项,争取资金5.1亿元,实现连续三年超5亿元的新突破。三是品牌影响进一步提升。天合光能入选2017民营企业500强,新誉集团等12家企业列入省创新百强企业;戚研所荣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中国好设计金奖;恒立液压、中车戚机、常州大学与天合光能分别获得2017年度中国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一等奖。14家企业获省科技进步奖,列全省第三。
2.自创区建设质效双收。一是形象品牌进位升级。“一核两区多园”区域创新布局进一步优化,常州科教城连续四年荣膺《创业邦》中国最佳创业园区第二名,常州、武进两个国家高新区争先进位取得历史最好成绩,在全国高新区最新综合排名中分别位列第25位和51位,各自前进8位和3位,四个高新区争取省示范区建设奖励资金6640万元;江苏中关村科技产业园入选中国十大最具投资价值锂电产业园,常州经济开发区智能微电机特色产业基地列入第二批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常州高新区光伏创新型产业集群和武进高新区机器人及智能装备创新型产业集群列入第三批国家产业集群试点,常州经开区轨道交通产业集群列入试点培育;新增武进高新区机器人及智能装备、常州高新区传感器2家省级科技产业园,全市累计拥有20家。石墨烯小镇、智能传感小镇入选省首批特色小镇。二是平台功能提档升级。50家创新载体荣获省苏南自创区表彰,列第三位;中国常州检验检测认证产业园等4家单位列入省市共建重大项目,中航锂电、中科院常州数控所获省厅新型研发机构建设项目立项,获资助800万元。“招院引所”实现以央企、龙头骨干企业为建设投资主体的新突破,引进建立安泰新材料、长江智能、中航锂电等一批新型研发机构。三是“双创”工作成效突出。全市新增众创空间36家(国家级5家、省级18家、市级13家),累计86家;新增科技企业孵化器、加速器28家(国家级4家、省级9家、市级15家),累计136家。常州西太湖石墨烯众创社区和常州西夏墅智能制造工具众创社区获省首批众创社区备案试点。武进湖塘科技产业园获批建设省“苗圃-孵化器-加速器”科技创业孵化链条试点。我市“双创”工作获国务院第四次大督查“双创”专题督查组高度肯定,推荐上报武进“国家双创基地”、常州科教城、中以常州创新园、石墨烯产业、中简科技、万帮“星星充电”、天峋无人机等典型案例。
3.创新创业生态环境优化提升。一是政策激励效应显现。贯彻落实省科技创新40条政策,开展“政策宣讲百日行动”,组织科技政策宣讲会21场,参会企业4126家次,参会人数5162人,参会高校科研院所35家次。全年1696家企业享受科技减免税达28.93亿元,其中:高企减免所得税18.99亿元,增长30.9%;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减免所得税9.58亿元,增长15.9%。653家企业获得2017年度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省级财政奖励超亿元,列全省第四。围绕石墨烯先导性产业培育、国际创新资源整合、科技服务业发展,制定具有竞争优势的我市创新“1+3”新政并在全市科技创新大会上出台。二是品牌活动成效突出。按照“大科技、大招商、大平台”的要求,成功举办第十二届“5.18”展洽会,签约项目44个,达成合作意向184个,总投资115亿元。配合举办中国•江苏大院大所对接会暨第六届产学研合作成果展示洽谈会,达成合作意向211项。承办2017世界石墨烯创新大会,签约落户项目8个,石墨烯发现者、2010年诺贝尔物理学奖获得者康斯坦丁•诺沃肖诺夫出席大会。三是知识产权护航有力。全国首家中国(常州•机器人及智能硬件)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快速审查确权、快速维权和导航运营三大核心业务全面展开,中国以色列知识产权国际转移平台项目通过省知局验收;常州高新区和金坛经济开发区获批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园区(全国共27个);常州科教城获批省首批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区(全省3个),常州大学获批省知识产权培训基地(全省2个);率先在全省成立“常州知识产权仲裁中心”,首次设立由市政府授予的常州市专利奖;专利行政执法工作在全国地级市中排名第一。
(三)主要做法
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目标导向,突出人才为本、企业主体、产业方向,把解决“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作为科技创新工作的重要着力点,探索完善有利于创新创业的工作机制,努力做到“开门办科技、服务更精准、效率再提速、工作再争先”。
1.突出企业创新主体,不断完善分类施策、梯队发展的“十百千”创新型企业培育工作机制。深入推进“十百千”创新型企业培育工程,建立完善覆盖企业初创、成长、发展等不同阶段的创新生态系统,分类支持“十百千”创新型企业做强做优,加快向“知识密集型、技术密集型、人才密集型”的“三型企业”转变。一是协同推进重大项目。围绕 “全市重大项目提升年”活动,按照“成果项目出效益、平台项目见实效、研发项目上水平、产学研项目求突破”的要求,通过重大项目协同推进机制帮助企业解决困难和问题,征集到20家企业的需求30项,帮助协调解决技术需求2项、人才需求125名、解决融资需求1项、场地租用1项;94个重大科技项目累计投入34.5亿元,引进人才(团队)616名,完成专利申请858件,实现销售96.23亿元,项目年度目标任务完成率104%。二是服务企业创新需求。深化“三大一实干”活动,按照“挖掘新项目、宣传新政策、征集新需求、发现新难题、促进新发展”的要求,开展千家高企大走访活动,征集各类需求近750项,现场解决问题200余个。组织高企高品认定,市级层面组织高新技术企业政策、高新技术产品政策、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等各类培训和现场解答会等超20场,参会超3000人次,上报推荐高企559家,新认定公示高企178家,新增省培育高企147家;先后组织各四批省、市高新技术产品,分别通过认定917只、1658只。三是加强科技金融支持。先后举办“苏科贷”政策宣讲会、新三板融资沙龙、科技金融桥、银企对接洽谈会等各类活动16场,“苏科贷Ⅰ”完成贷款备案140家,发放贷款约4.1亿元,10家企业76个专利权进行质押融资1.43亿元;市本级新增邮政储蓄银行常州分行为合作银行,累计达7家;完成常州高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等12家天使投资机构推荐省入库备案。
2.围绕产业创新需求,不断完善“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两链有效嫁接的工作机制。一是推进产业创新联盟建设。加强产业技术创新,支持龙头骨干企业联合科研院所牵头组建产业创新联盟及行业应用联盟3家,分别是:江苏省机器人及智能装备制造产业知识产权联盟、江苏省石墨烯产业知识产权联盟、江苏省石墨烯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涂料应用分联盟。对常州先进所、北化常州研究院、江南石墨烯研究院等19家市已经建成运行的产业协同创新平台开展绩效评估,择优支持16家,下达经费360万元。二是推进产业链建设。牵头成立由相关部门组成的新材料、新医药两大产业链推进服务小组,走访座谈重点企业169家,编制产业链招引指南(2.0版),29个重大项目完成投资超30亿元。加快发展石墨烯产业,支持建设石墨烯制备与应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构建从生产制备、基础材料到终端应用的全产业链,国家石墨烯新材料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集聚石墨烯企业128家(目标100家),石墨烯相关产业产值突破30亿元(目标30亿元)。洛基木业石墨烯发热地板、第六元素石墨烯EPS、二维碳素石墨烯耐高温阻燃加热膜、恒利宝石墨烯尼龙和锦纶、瑞丰特石墨烯高端光栅等一批新产品陆续发布,产品应用不断创新拓展。扎实推进新医药产业发展,生命健康产业园获批省级“十三五”先进制造业基地,24项医学研究课题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南方卫材A股成功上市,我市纳入国家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综合创新试点地区。三是推进科技兴农和科技惠民。发展农业科技,针对我市农业科技显示度较弱、科技创新载体较少等问题,一方面抓好“引进来”,全年组织产学研活动6场,邀请专家开展沙龙和技术培训20场,培训1500多人,将国内外最新农业科技成果与应用实例带到常州,促成农业新品种、新农资与新技术的推广应用;一方面积极挖潜,拓展服务功能,提升服务能力,新申报11家省级农业科技型企业,邹区农业园获批省级现代农业科技园区,江苏立华牧业、天目湖农业发展两家公司获批全国第二批“星创天地”(全市国家级8家,省级11家)。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66.7%,继续位列全省第三。推进科技惠民示范工程,组织“遗传学转化医学中心”等一批市级科技惠民重点示范工程项目76项,支持经费520万,争取上级项目38项,经费1761万;市妇幼保健院“构建精准医疗平台基础上的出生缺陷综合防控体系的研究示范”列入省厅2017年社会发展重点研发计划;推动国产医疗器械示范工程,示范产品使用总量达475台(套),直接受益人数180万人次,有效降低了群众的医疗费用。
3.注重优化“双创”环境,不断完善“政策扶持、创业培训、创业服务”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年初召开全市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会议,进一步发挥市各部门和辖市区联动作用,加快推进“创业常州”建设工程“六大行动”。一是强化区域布局。按照“拓展空间、完善功能、强化服务、互联共赢、塑造品牌、提升水平”的思路,发展一批与新兴产业紧密结合的众创空间,支持武进区建设提升国家首批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区域示范基地,常州、武进两个国家高新区建设提升省级众创集聚区,引导龙头骨干企业建设专业孵化器、加速器或众创空间等创业孵化平台。二是加强创业服务。邀请北京清华工业开发研究院副院长朱德权教授就创新创业作精彩授课,组织赴成都、武汉等地现场教学,共开展管理人员培训、专题讲座、沙龙等活动22场,近400家企业及孵化器1000余人次参加。三是扩大宣传影响。举办第二届常州市创新创业大赛,有效参赛企业和团队项目451项,评出获奖项目151项,其中一二三等奖99项。6家(次)企业(团队)获国家、省大赛奖项。在常州日报、晚报、电视台开设“双创先锋”等专题栏目,制作播出《创新滴灌幸福树》、《创赢未来》专题宣传片,讲好“双创”故事,传递“双创”声音,激发各方面群体能创新、敢创新、勇创新的热情,形成全民创业、全面创新的生动局面。
4.优化配置创新资源,不断完善“产业、科技、人才”相互融合的开放创新工作机制。按照“走出去、请进来、引资源、国际化”的要求,更好发挥政府、企业和社会的力量,在深化开放合作中加快集聚整合人才、技术、项目、资本、平台(展会)等国内外创新创业要素和资源。一是不断深化产学研合作。组织党政企代表团产学研出访成都、东北,引进北航(天峋)无人机产学研创新基地、江苏微纳激光应用技术研究院等10多家创新平台载体,新增产学研合作项目超1000项。二是努力扩大国际科技合作。围绕智慧医疗、智能电网、轨道交通等领域创新需求,举办国际技术对接交流会8场;围绕创新创业国际交流,举办中德青年创新创业合作交流会、“创之星”中美创新创业大赛项目对接会、首届中以创新创业大赛3场。中以创新合作联合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我市与以色列创新署签署了《关于共建中以常州创新园联合办公室的联合声明》,目前园区驻以色列联合办公室已正式启动运营。园区累计引进77家以色列企业,以色列MediTouch公司、D-fence两家以色列高科技公司成功申请《中以常州创新园共建计划》并落户园区。三是大力引育高层次人才。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原则,突出量质并举,优化结构,引进培育创业、创新“两类人才”,构建“创新人才、创业人才、领军人才、科技型企业家”人才梯队。研究制定新一轮“龙城英才计划”中的创新人才引进政策,制定实施《常州市领军型创新人才引进培育资助办法》和《关于加快科技服务业高端人才引进的实施办法(试行)》。
5.坚持改革创新,不断优化科技管理与服务保障“双轮驱动”的工作机制。一是改进科技计划管理。按照供给侧改革的要求,制定实施市科技计划管理改革方案,实行分段评估、分段资助,强化中期检查评估,逐步扩大后补助比例,探索“拨款+贷款+担保+质押+投资”等多元化投入模式,建立无偿与有偿并行,事前、事中与事后相结合的财政、科技多元化投入机制。探索双创大赛嵌入科技计划的新形式,通过专家评审与尽职调查、现场考察相结合,提高科技计划的显示度。二是提升知识产权工作。按照建设知识产权强市的要求,突出中以常州创新园等重点园区、石墨烯等重点产业和技术领域,推进一批知识产权示范园区、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和企业培育、高价值专利培育示范中心建设,全方位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全年专利申请量超32000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量超10000件,发明专利授权量超2600件。实施知识产权执法维权“护航”、“闪电”专项行动,处理知识产权案件742件,其中处理专利侵权纠纷案284件,先后为雷利电机、永安行等企业解决专利侵权纠纷提供服务,助力其顺利上市,为长海玻纤等上市公司妥善处理专利案件提供有效渠道。持续开展“正版正货”示范街区和行业创建,查处涉嫌假冒专利行为案458件。江苏月星国际家居广场获国家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称号,实现“国字号”新突破。三是加快发展科技服务业。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按照专业化、网络化、规模化、国际化的方向,加快发展研究开发、技术转移、创业孵化、科技金融、知识产权等专业科技服务和综合科技服务,促进创新链、产业链、资本链有机融合。全市规上科技服务业实现营收超230亿元,增长10%左右。重点推进集聚区内涵和功能建设,科教城科技服务业示范区、常州检验检测认证产业园省科技服务业特色基地、武进国家高新区科技部科技服务业区域试点单位、江南石墨烯研究院科技部科技服务业行业试点共获省经费支持1100万元。四是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意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做到“两手抓、两促进”。坚持民主集中制,对“三重一大”事项严格按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进行集体决议。深化“对标找差、争先进位” 目标效能建设活动,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科技管理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加强源头管控,抓好党员集中学习、节前廉政教育、“两学一做”常态化学习教育等关键环节,引导干部职工提升自我管理约束能力。完善风险防控机制,加强内部审计和巡察,邀请科技行风监督员、督查专员介入科技项目运行、科技经费管理、自创区建设等重要节点,有效预防违规违纪问题,提升科技投入绩效。全年实现“勤廉双优”目标,无违规违纪问题发生。局党组书记、局长刘斌同志荣获2017年度全国科技管理系统先进个人。
 
第二部分 常州市科学技术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常州市科学技术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计 5010.79   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  471  万元,增长 10.37  %。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调整。其中:
(一)收入总计  5010.79  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   4617.66   万元,为当年从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与上年相比增加  212.05  万元,增长   4.81 %。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调整。
2.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减少) 0   %。
3.事业收入   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减少)  0  %。
4.经营收入  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减少) 0   %。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减少)  0  %。0
6.其他收入   39.08  万元,为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为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等取得的省级专项收入。与上年相比减少 95.1   万元,减少 70.87   %。主要原因是省级拨入专项的支出减少。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0   万元。
8.年初结转和结余   354.05   万元,主要为市科技局本级及市科技信息中心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政府采购资金。
(二)支出总计 5010.79  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154.23  万元,主要用于知识产权事务。与上年相比减少  90.8  万元,减少 37.06  %。主要原因是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资金支出减少。
2.公共安全(类)支出  0  万元0。与上年相比减少 0.64  万元,减少 100   %。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安排。
3.教育(类)支出  9.62  万元,主要用于人才教育。与上年相比增加  9.62  万元,增长 100   %。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未安排。
4.科学技术(类)支出  3516.98  万元,主要用于局及事业单位的人员及运行保障经费。与上年相比增加587.53 万元,增长  20.06 %。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调整。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 573.82  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 3.16  万元,增长  0.55 %。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  102.29  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医保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 4.38 万元,增长 4.47 %。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基数增加。
7.节能环保(类)支出 49.85  万元,主要用于市生物技术发展中心科研大楼翻修。与上年相比增加18.41 万元,增加  58.56 %。主要原因是科研大楼竣工,尾款支付。
8.住房保障(类)支出 403.71 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新职工购房补贴、提租补贴。与上年相比增加93.1 万元,增加 29.97 %。主要原因是工资基数调整。
9.结余分配  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减少) 0   %。
10.年末结转和结余  200.28  万元,为单位结转下年的项目支出结转。主要为局本级及科技信息中心本年度预算安排的科技管理综合服务平台等政府采购项目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使用的资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常州市科学技术局本年收入合计 4656.74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617.66万元,占 99.16%;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占0 %;事业收入0 万元,占0  %;经营收入 0万元,占0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万元,占 0 %;其他收入39.08 万元,占 0.84  %。(可用饼图显示本年收入结构图)
图1:收入决算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常州市科学局本年支出合计 4810.51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3066.98万元,占 63.76  %;项目支出  1743.53  万元,占 36.24 %;经营支出 0 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万元,占 0 %。(可用饼图显示本年支出结构图)
图2:支出决算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常州市科学技术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 4971.71  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566.1 万元,增长12.85%。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调整。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常州市科学技术局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 4771.43  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95.97  %。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365.82  万元,增长  8.3 %。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调整。
常州市科学技术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3862.66万元,支出决算为 4771.43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23.53 %。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年中人员经费调整、科技重大活动经费的拨入。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年初预算为114.43  万元,支出决算为154.23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34.78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国家知识产权经费的拨入。
2.教育(类)。年初预算为 9.62 万元,支出决算为9.62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
3.科学技术(类)。年初预算为 2745.91万元,支出决算为  347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6.66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调整、科技重大活动经费的拨入。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年初预算为 555.07万元,支出决算为  573.82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3.38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离退休人员经费调整。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年初预算为 97.09  万元,支出决算为102.29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36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医疗保险费增加。
6.节能环保(类)。年初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49.85 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科研大楼翻建支出拨入。
7.住房保障(类)。年初预算为 340.54万元,支出决算为  403.71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55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资基数调整。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常州市科学技术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3066.98 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2821.98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99.22万元、津贴补贴590.45万元、奖金247.0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0.26万元、绩效工资425.0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7.51万元、离休费59.01万元、退休费503.25万元、抚恤金16.81万元、生活补助2.26万元、医疗费102.29万元、奖励金0.03万元、住房公积金155.85万元、提租补贴140.71万元、购房补贴107.15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7.64万元。
(二)公用经费 245万元。办公费14.84万元、印刷费0.39万元、水费0.46万元、电费4.33万元、邮电费10.25万元、差旅费73.99万元、因公出国费4.44万元、维修(护)费0.23万元、会议费5.23万元、培训费28.07万元、公务接待费2.45万元、劳务费3.94万元、工会经费23.64万元、福利费3.0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8.6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9.38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常州市科学技术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4771.43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365.82万元,增长 8.3  %。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调整。常州市科学技术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3862.66 万元,支出决算为  4771.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23.53 %。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年中人员经费调整、科技重大活动经费的拨入。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常州市科学技术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3066.98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2821.98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99.22万元、津贴补贴590.45万元、奖金247.0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0.26万元、绩效工资425.0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7.51万元、离休费59.01万元、退休费503.25万元、抚恤金16.81万元、生活补助2.26万元、医疗费102.29万元、奖励金0.03万元、住房公积金155.85万元、提租补贴140.71万元、购房补贴107.15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7.64万元。
(二)公用经费 245 万元。办公费14.84万元、印刷费0.39万元、水费0.46万元、电费4.33万元、邮电费10.25万元、差旅费73.99万元、因公出国费4.44万元、维修(护)费0.23万元、会议费5.23万元、培训费28.07万元、公务接待费2.45万元、劳务费3.94万元、工会经费23.64万元、福利费3.0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8.6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9.38万元。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常州市科学技术局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44.26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49.9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1.6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1.8  %;公务接待费支出  42.79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48.27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 44.26  万元,完成预算的  69.37  %,比上年决算减少  11.04 万元,主要原因是出访计划改变;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出国人数。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团组 10 个,累计 11 人次。开支内容主要为:推进中国以色列产业创新园工作、促进德国、英国、意大利、丹麦等大学、科研机构科技合作、交流,引进他们先进的技术。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1.6  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决算支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   0 %,比上年决算增加(减少)  0 万元;本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购置公务用车 0  辆,主要为已车改。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 1.6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  %,比上年决算减少  0.07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车辆日常运行。2017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 1  辆。
3.公务接待费 42.79  万元。其中:
(1)外事接待支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  0  %,比上年决算增加(减少) 0  万元,2017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外事接待  0 批次, 0  人次。
(2)国内公务接待支出  42.79 万元,完成预算的 80.74   %,比上年决算增加 9.14  万元,主要原因为接待人数增加;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预计来访人数变化。2017 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国内公务接待 309批次,3513 人次。主要为接待科技部、国家知识产权局、中科院、省科技厅、省知识产权局、其他省市县区来常考察、交流、项目洽谈等。
常州市科学技术局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 60.33  万元,完成预算的 81.53   %,比上年决算增加8.2  万元,主要原因为召开会议次数增加;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部、省会议有调整。2017 年度全年召开会议 81  个,参加会议 2820  人次。主要为召开计划项目管理会、产学研会议、知识产权工作会议、重大项目前期调研工作会议、省研发机构会议、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专项会议、科技园区建设会议、国际合作交流会议、创新政策落实会、国际人才俱乐部会议等。
常州市科学技术局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  70.88 万元,完成预算的 88.6   %,比上年决算增加 8.1  万元,主要原因为培训班次增加;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培训方案变动。2017年度全年组织培训  99 个,组织培训  1077 人次。主要为培训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考前培训班、高新技术企业高管知识产权培训课程、专利信息分析利用实战培训班、涉外知识产权事务培训班、流通领域保护知识产权监管员培训班、园区知识产权培训、在职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初任培训、党员培训等。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常州市科学技术局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  0 万元,本年收入决算 0  万元,本年支出决算  0 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 0  万元。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134.39  万元,比2016年增加  42.79 万元,增长  46.71  %。主要原因是:差旅费增加。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18.58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8.58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10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18.58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10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二)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共 2  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工作,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 405  万元。
(三)国有资本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决算  0  万元,比2016年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降低) 0   %。支出决算 0 万元,比2016年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降低) 0   %。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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