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农林(业)局:
日前,省农委下发通知,要求对农业项目实施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统计,以商省财政厅研究出台统一处理办法,妥善处理当前部分地区部分项目存在的实施难、验收难、资金拨付难、收回难等问题。
此项工作十分重要,牵涉到历史遗留问题的彻底解决,各地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明确专人、集中力量,对涉及项目做好调查统计工作,务求做到“彻底见底、应统尽统”,可商财政部门提出处置措施和建议。同时,请各地参照省调查统计表格式,对2015年前市级农业项目实施重点难点问题一并进行梳理和统计。
《项目实施重点难点问题调查统计表》须加盖辖市、区农林(业)局公章,同时一并报送调查统计电子表。其中省级以上项目调查统计情况务必于12月17日前上报,市级项目调查统计情况于12月23日前上报。
联系人:汤琪,电话85682240,信箱cznlkj@163.com。
附件:江苏农业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项目实施中重点难点问题统计工作的通知》
常州市农业委员会
2016年12月13日
附件:江苏省农业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项目实施中重点难点问题统计工作的通知》
附件:
项目实施中重点难点问题统计表
填表单位(设区市农经农业部门)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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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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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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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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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项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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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省下达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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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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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有无规定实施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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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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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补助资金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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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拨付
资金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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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收回
资金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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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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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存在问题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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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处
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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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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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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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
1、统计范围主要针对2014年(含)以前农业项目,2014年后的项目如确有难题也可填写。
2、部、省下达文号指下达项目立项或资金的部级、省级文号。资金来源指:部级、省级、部省两级。
3、问题类型,分类填写如下代码:A.项目已实施完毕,未组织验收;B.项目基本实施到位,但需要进行部分变更调整;C.项目部分任务未完成,且无法整改到位;D.项目无法继续实施,计划终止项目,可收回财政资金;E.项目无法继续实施,计划终止项目,无法通过行政管理方式收回财政资金;F.其他类型问题(自行描述)。
4、项目存在问题简述。区分问题类型,对问题有关情况进行针对性描述。例如“问题类型”为E的,应着重反映:实施单位经营现状(注销、停产、生产等)、实施单位负责人现状(失踪、躲匿、正常等)、实施单位主要固定资产权属现状(租赁、自有无抵押、自有已抵押)、主要固定资产使用状态(闲置、报废、正常使用)等情况。
5、建议处理措施。指当地农经农业部门针对存在问题,建议采取的组织验收、申请变更、申请撤销、行政手段收缴资金、法律途径追缴资金等措施。
6、本表由设区市农经农业部门统计汇总后,于12月20日前,盖章上报各督查组,并发送电子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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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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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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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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