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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常州市司法局关于对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委员提案第0176号的会办意见
索 引 号:014109613/2018-00013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司复〔2018〕2 号 发布机构:市司法局
生成日期:2018-03-29 公开日期:2018-04-12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常州市司法局关于对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委员提案第0176号的会办意见
常州市司法局关于对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委员提案第0176号的会办意见
常司复〔2018〕2 号

市教育局:

    由曹留俊等3位市政协委员提出的《关于推进抑制校园欺凌机制建设的建议》已收悉,针对该提案相关内容,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建立校园律师制度,既是深入开展“七五”普法教育、推进法治校园建设的重要载体;也将对全面提升我市青少年法律知识、法律意识、法律素养,维护青少年和广大教师的合法权益起到重要推动作用。

    目前,常州律师积极与在常高校及中小学校对接,开展了一系列律师进校园活动。一是受聘担任法治副校长。全市60余名律师受聘担任大学及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做好普法工作的宣传员、法律事务的指导员、法律知识的讲解员、矛盾纠纷的调解员、法律援助的承办员。2017年,市司法局与常州工学院开展法治示范校园共建工作,该校每个学院均聘请了律师担任法治副校长。二是开展普法活动。通过举办“反对校园欺凌”等知识讲座、现场教学、互动交流、情景模拟体验等形式,同学们学会从法律的角度明辨是非,用法律的手段解决问题,以法律的权威维护权益,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自觉地遵纪守法,不断提升全市青少年的法律观念和法治意识。三是提供整建制法律服务。配备律师法律顾问团,对36家市属学校、钟楼区41所幼儿园提供整建制法律服务。为学校制定重要规章制度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为学校重大决策事项进行法律风险评估;协助学校处理重大矛盾纠纷调解;为学校、学生、教职员工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积极协助其申请法律援助;根据工作要求和学校需要,定期为学校广大师生举办法治讲座,普及法律知识;协助学校开展依法治校实践和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目前已为学校提供法律咨询服务100次,起草、审核相关法律协议60余份。下一步,我局将遴选优秀律师,全力配合校园律师制度的建立与完善,增强学校应对危机、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创设阳光、安全的校园氛围。

 

    签发人:张加林

    经办人:张正朝、沈安琪

    联系电话:866368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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