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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跃进新村及周边地块二期开发项目调整建设方案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13-00207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2013〕279号 发布机构:市发改委
生成日期:2013-08-16 公开日期:2013-08-17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对《常州凯悦房地产有限公司跃进新村及周边地块开发项目二期调整工程节能评估报告书的审查意见》进行批复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跃进新村及周边地块二期开发项目调整建设方案的批复

常州凯悦房地产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跃进新村及周边地块开发项目二期调整工程核准的请示”及相关资料收悉。我委曾以常发改〔2009〕559号文核准了跃进新村及周边地块开发项目。鉴于该项目一期工程已建成84746平方米(计容面积),其余12485平方米(计容面积)目前在建,二期尚未开工建设,且建设方案发生调整,经研究,现对方案调整后的二期工程批复如下:

    一、根据你公司和市国土资源局2009年7月23日签订的补充协议,市规划局2013年4月29审定的《跃进新村及周边地块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调整)总平面图》,常州市环保局2013年7月30日出具的环评批复意见,市发展改革委2013年8月8日出具的《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凯悦房地产有限公司跃进新村及周边地块开发项目二期调整工程节能评估报告书的审查意见》等。原则同意调整该项目二期工程建设方案。

    二、该项目二期工程调整建设方案后地上总建筑面积326889平方米(计容面积),其中:住宅196444平方米、商业114527平方米、办公13142平方米、配套公建277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32542平方米。

    三、该项目二期工程调整建设方案后估算总投资为22426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110944万元,土地及相关费用92247万元,其他费用21069万元。资金来源由你公司自筹解决。

    四、请你公司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认真落实好土地使用、城乡规划、环境保护、资源利用、安全、消防、节能等各项要求。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在各项法定手续办理完毕后开工建设。

    特此批复。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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