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教育局、经开区社会事业局,直属各单位及有关学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发展标准》,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常州市第八批常州市中小学特级教师后备人才评选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市各普通小学、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三年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教科研训机构、少年宫等教育机构中符合条件的在岗教师、专职教科研人员,其中包括民办学校、行业学校教师。
二、评选条件
详见附件1。
三、评选流程
1.参评对象对照评选基本条件自主申报。
2.各地所属单位根据评选条件和培养目标,经单位评议、个人述职和材料公示后,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送。直属单位经单位评议、个人述职和材料公示后,向市教科院报送。
3.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及市教科院根据评选条件和培养目标,结合实际情况,经材料审查、评议、公示后确定推荐人选。评选要兼顾学段比例、兼顾学科平衡,注意推荐教育教学实践经验丰富并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中青年教师;要在本地区广泛征求意见,注重听取参评对象所在单位和本地区同学科教师的意见。
4.市教育局组织评审专业委员会对全市参评对象进行材料初审,对符合条件的候选人进行现场考核。现场考核包括随堂听课、查看备课与作业材料、同行及学生访谈、交流研究经历与教学特色等内容,全面了解参评对象的课堂教学能力、教育教学业绩、教科研成就及学科教学特色等。市教科院组织评审专业委员会对材料初审、现场考核通过人员进行综合评审,确定候选人并进行公示。
四、评选名额分配
详见附件2。
五、有关要求
1.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严格坚持标准,规范评选程序,自下而上,逐级推荐产生候选人。要特别重视推荐人选的师德表现,师德存在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制”。
2.特级教师后备人才候选人推荐必须向长期在中小学第一线承担教育教学任务,在教书育人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特别优秀的教师倾斜,向乡镇及以下初中、小学教师倾斜。推荐过程中要破除论资排辈思想,积极选拔优秀中青年教育教学骨干。
3.各校向上级主管部门推荐的候选人,须在校内进行公开述职。各地各校应及时公示候选人名单、呈报表等基本材料,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群众监督,严禁弄虚作假。
4.特级教师后备人才每3年为一个培养周期,共2个培养周期。培养周期内每年进行一次过程性考核,作为综合考核的依据,并视实际情况,中途淘汰不合格人选。未达到培养目标的,不再作为后备人才培养。具体考核标准详见附件5。
5.凡涉及到聘期、论文发表、获奖、论著出版等有效时间均截止到2021年8月31日。评选条件中的“以上”包含本数或本级。参评论文应具有学术性,字数在2500字以上。发表论文的期刊以在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期刊查询网可以查到为准,核心刊物以北大图书馆核心期刊目录为准。
六、报送材料及日期
1.请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及直属单位根据评审条件,按照材料目录(附件4)要求通知符合申报条件的参评对象准备材料。
2.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于12月6日前将符合申报条件的参评对象申报汇总表电子稿(附件10,按推荐顺序排序)发送至wjtd@czedu.cn,纸质稿报送市教科院415室。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86692001。
3.直属单位于 12月3日前将符合申报条件的参评对象申报汇总表电子稿(附件10,按推荐顺序排序)发送至wjtd@czedu.cn,纸质稿报送时间另行通知。市教科院将结合大市名额分配及各单位符合评选条件的教师数进行统筹调整。
上报材料中,凡复印件、原始记录等均需各地教育人事部门确认属实并加盖公章。年度考核表、同行及学生满意度测评材料学校留存、备查。
附件:
1.第八批常州市中小学特级教师后备人才评选条件(试行)
2.第八批常州市中小学特级教师后备人才推荐名额分配表
3.第八批常州市中小学特级教师后备人才呈报表
4.第八批常州市中小学特级教师后备人才推荐材料目录
5.学生满意度测评表
6.学生满意度测评汇总表
7.同行满意度测评表
8.同行满意度测评汇总表
9.评优课及基础教育内涵建设项目种类
10.第八批常州市中小学特级教师后备人才推荐人选汇总表
常州市教育局
2021年11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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