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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调整常州市市区建筑业、服务业短期使用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定额缴费标准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315/2012-00131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社会救助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人社发〔2012〕187号 发布机构:市人社局
生成日期:2012-08-20 公开日期:2012-08-2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调整常州市市区建筑业、服务业短期使用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定额缴费标准
关于调整常州市市区建筑业、服务业短期使用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定额缴费标准的通知
常人社发〔2012〕187号

     

    关于调整常州市市区建筑业、服务业短期使用

    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定额缴费标准的通知

    各辖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常州市市区建筑业、服务业短期使用农民工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常人社规〔20101号)规定,现就调整我市市区建筑业、服务业短期使用农民工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定额缴费标准通知如下:

    201291日起,建筑业用人单位、服务业用人单位定额缴费标准分别调整为每人每月32元、每人每月16元。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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