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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实施常州市2019年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45/2019-00172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行政事业性收费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价联〔2019〕1号 发布机构:市发改委
生成日期:2019-08-20 公开日期:2019-08-2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2019年全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预期调控目标为: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年度涨幅控制在3%以下。
关于实施常州市2019年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的通知
常价联〔2019〕1号
市价格调控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为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28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全面深化价格机制改革的意见》(发改价格〔2017〕1941号)、《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苏发〔2016〕13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江苏省2019年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9〕32号)精神,确保全市价格总水平在合理区间运行,顺利实现2019年全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预期调控目标,推动高质量发展,现将我市2019年实施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价格调控目标

2019年全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预期调控目标为: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年度涨幅控制在3%以下。

二、目标责任分解

(一)各辖市(区)价格调控目标任务

1.落实重要商品生产、储备和供应。继续完善“米袋子”省长负责制下的市县长分级负责制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抓好永久蔬菜基地建设,落实与本地需求相适应的设施蔬菜、城郊蔬菜基地面积,加强和落实蔬菜、肉类、食用油、化肥等重要商品生产、储备和调运,确保市场供应充足,运行平稳有序。

2.健全民生价费稳定机制。认真落实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加强政策宣传及市场调硏,强化粮食市场监管,促进粮食生产平稳发展,保护农民生产积极性。落实居民阶梯价格制度,保障居民基本生活需要。认真落实省、市有关生猪调控预案、方案,努力缓解生猪市场价格周期性波动。结合地方实际,切实发挥农产品平价商店稳价惠民作用。

3.强化市场价格监测监管。完善价格监测预警体系,健全价格监测规范化机制,加强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商品的监测监控,做好重要民生商品价格监测分析和预警预报,科学研判、准确把握市场价格走势,及时发现并报告价格波动的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预防价格大起大落。加强市场监督检査和专项整治,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和反价格垄断调查,依法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的价格违法违规行为。完善价格异动应急预案,及时防范和应对市场价格异动。

4.保障困难群体生活。坚守民生底线,认真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确保机制及时启动、补贴按时足额发放,努力缓解价格上涨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影响。稳妥推进民生价格改革,把握改革方案出台时机和力度,同步谋划出台配套保障措施,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

5.加强社会预期管理。建立“常州市价格形势分析联席会议制度”,加大重要商品价格监测和发布力度,做好“常州价格通”平台等民生价格信息发布工作,积极引导市场,稳定预期。切实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作用,全面、准确、客观解读价格政策,増强政策逶明度和可预期性。创新价格宣传方式方法,提升价格新闻宣传、舆情处置和舆论引导水平。

(二)市各有关部门价格调控工作任务

1.落实价格调控措施。将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CPI)涨幅控制列入市政府2019年物价调控目标任务,落实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定期发布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运行情况。(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

2.加大农业结构调整推进力度。确保全市水稻种植面积稳定在80万亩左右,小麦54万亩、油菜9万亩,蔬菜38万亩;确保全市水产养殖面积稳定在40万亩以上,改造标准化渔池0.75万亩;全年新建高标准农田3万亩,全年生猪出栏15万头,生猪大中型规模养殖比重达75%;提升“菜篮子”工程蔬菜基地建设,全市高效绿色蔬菜生产基地面积发展到7万亩,保障绿叶蔬菜自给率80%,新建园艺作物标准园7个,省级园艺作物绿色防控示范区6个。(责任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

3.加强粮食市场调控。认真落实国家粮食购销政策,按省统一部署及时启动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引导粮食市场化购销,稳定粮食市场价格。加强市级储备粮管理,全市全年储备成品粮7500吨,有序安排储备粮轮换,发挥储备轮换对市场的调节作用,储备规模落实到位,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完善粮食应急机制,健全应急网点,增强应急保障能力。依法加强粮食市场监督检查,促进全市粮食流通平稳有序。(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4.强化“菜篮子”产品调控保障。加强“菜篮子”产品价格监测预警,密切关注“菜篮子”产品价格走势。加大流通基础设施特别是冷链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发挥凌家塘市场、苏浙皖边界市场等重点批发市场的保供作用,促进市场流通,优化供应结构;积极推进菜市场和生鲜连锁超市等便民终端网点建设,完善终端零售网络体系。制定“菜篮子”市场供求应急调控预案,确保发生极端天气时和重大节日期间重要“菜篮子”产品不断档、不脱销。做好重要“菜篮子”产品储备,按省要求,做好猪肉储备工作。做好农资保供工作,根据农时季节做好化肥的储备和供应,市级化肥(尿素)淡季储备2000吨以上;保证主要农副产品、农业生产资料的市场供应量。(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供销总社)

5.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降低农产品运输成本,确保市内所有收费公路上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的车辆,按照国家规定免收通行费。在国家和省规定范围内,对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实行“不扣车、不罚款、不卸载”的政策。确保农产品流通运力充足、运输通畅,促进和保障市场供应。(责任部门:市交通局、市发展改革委)

6.充分发挥价格调节专项资金的作用。认真落实《江苏省省级价格调节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将价格调节专项资金納入年度财政预算,实行统一管理。提升农产品平价商店管理质量,健全日常管理和监督考核机制,完善价格扶持政策,促进农产品平价商店长效健康发展。充分发挥专项资金效用,努力调控价格、稳定市场,确保实现全市价格调控预期目标。(责任部门: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

7.加强价格监测监管力度。加大商品和服务价格监测力度,开展重要主副食品及生产资料的市场价格、供求情况监测,健全价格监测指数体系。加强重要民生商品价格的采集发布和比价工作,引导市场价格的合理形成。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推行双随机监管方式,持续推进公平竞争审查,按省相关要求配合开展反价格垄断调查。充分发挥市场价格监管平台作用,大力推进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完善价格异动应急监管处置机制。(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8.规范农产品市场秩序。提升流通市场监管水平,严厉打击欺行霸市、哄抬价格、串通涨价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责任部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

9.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结合本地实际,完善商品住房联合评估机制,因城施策,分类指导,规范商品住房价格备案程序和销售价格行为,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责任部:市住建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10.开展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调查统计。加强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的调查统计工作,按月通报指数运行情况。做好全市粮食、油料和蔬菜播种面积及产量、生猪和能繁母猪存栏数量、猪肉产量等指标统计。(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

11.做好困难群体价格补贴发放工作。落实好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按规定及时启动并做好低收入群体价格补贴发放工作,努力缓解物价上涨对低收入群体生活的影响,确保中央“社会政策要托底”要求落到实处。(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总工会、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财政局) 

12.保障改善退休及失业人员生活。逐步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健全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和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机制,认真落实失业人员基本生活消费价格上涨动态补贴,落实低收入群体各项价费优惠政策。(责任部门: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

13.完善困难家庭学生资助政策。按隶属关系,认真落实对大中专院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寄宿制学校的资助政策;建立与物价联动的补贴机制,努力保持学生食堂饭菜价格基本稳定。(责任部门: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价格调控联席会议负责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的制定、督查和考核工作,市价格调控联席会议办公室承担相关的日常工作。各辖市(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价格调控工作,切实把促生产、促流通、保供应、稳物价等价格调控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明确目标责任。各辖市(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的价格调控目标任务,细化相关措施,认真抓好落实,并根据要求上报落实调控目标责任制情况。

(三)强化目标考核。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及时跟踪了解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组织召开联席会议联络员会,通报调控措施落实情况,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政策建议。年底对全年调控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总结、考核和奖励,并提出下一年度的调控建议,及时向市政府报告相关情况。

附件:常州市价格调控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附件

常州市价格调控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总召集人:曹佳中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召集人:刘卫国  市政府副秘书长

汤如军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成  员:周卫中   溧阳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陶 伟   金坛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陆秋明   武进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王宇伟  新北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郑  亚   天宁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范 璞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纪 忠  市教育局副局长

杨继洪  市民政局副局长

戚小如  市财政局副局长

李 庆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吴玲忠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曹建中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闫晓东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张 圣  市商务局副局长

陈长文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谢立新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张萍霞  市供销合作总社副主任

杨 璇  国家统计局常州调查队副队长

张小军  市总工会副主席

常州市价格调控联席会议办公室

2019年8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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