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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环保局关于印发江苏龙城精锻有限公司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意见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840/2015-00004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环科〔2015〕4号 发布机构:市环保局
生成日期:2015-01-09 公开日期:2015-01-15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江苏龙城精锻有限公司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意见
市环保局关于印发江苏龙城精锻有限公司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意见的通知
常环科〔2015〕4号

江苏龙城精锻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环保部《关于深入推进重点企业清洁生产的通知》(环发〔2010〕54号)和省环保厅《关于公布江苏省第十批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名单的通知》(苏环办〔2014〕28号)要求,2014年12月10日,我局会同武进区环保局组成验收组,对你公司的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进行了现场验收。验收组听取了公司情况介绍和咨询方审核工作汇报,经审阅相关资料并查看部分清洁生产方案的实施情况,形成了验收意见。现将验收意见印发给你公司:

    一、江苏龙城精锻有限公司建于1994年,位于常州市武进高新区南区凤栖路东,占地面积3.53万平方米,现有职工1200人,主要从事电机爪极、皮带轮等锻件和机加工生产。2013年生产爪极5004.18万件、电机转子256.31万件、异型精锻件81.03万件、皮带轮69.62万件,年产值71242.39万元。公司建有60吨/日污水预处理装置,生产废水经预处理达到接管标准后接入常州市武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审核前年新鲜用水量64548吨、用电量5496.14万度。

    二、公司领导重视清洁生产工作,能够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上报污染物排放情况和清洁生产审核计划,并积极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培训,成立了审核工作小组,具有较完善的清洁生产审核计划,可持续性清洁生产方案明确。

    三、公司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咨询机构——常州现代认证咨询中心有限公司开展了清洁生产审核咨询,经筛选确定精锻车间为此次清洁生产审核重点,提出了降低单位产品能耗的清洁生产目标,编制了清洁生产实施方案,并对其中的中高费方案进行了技术、环境、经济可行性分析,共提出清洁生产方案10个,其中无低费方案9个、中高费方案1个,实施率均为100%。审核报告编制质量良好。

    四、根据审核报告,本轮清洁生产共投入资金29.7万元,重点实施了余热收集型低功率电加热保温炉节能技术改造工程,预计年产生综合经济效益90.64万元,单位电耗有所下降,节电110.1万度/年,基本达到预期清洁生产目标,取得一定的环境和经济效益。

    五、你公司本轮清洁生产审核达到省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的验收要求,同意通过验收。希望公司通过本轮清洁生产审核,进一步加强环境管理,建立持续性清洁生产审核机制,走清洁发展、节约发展之路。


常州市环境保护局

2015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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