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进区、天宁区水利(务)局、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省发展改革委、水利厅等八部门下发的《关于印发〈江苏省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发改资环发〔2016〕1558号)文件精神,常州市积极开展“省级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2017年常州中天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和常州旭荣针织印染有限公司被评为全省首批水效领跑者,根据《关于印发〈常州市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市水利局联合市财政局决定给予适当市级经费补助,每家5万元,合计10万元。
请各有关单位要严格规范资金使用,确保专款专用。获得补助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节水工作,在行业中树立标杆,切实发挥行业领跑作用。
附件:2017年省级水效领跑者市级补助经费分配表
常州市水利局 常州市财政局
2018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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