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技工院校:
为大力倡导尊师重教的社会风尚,进一步激励全市技工院校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献身技工教育事业,经研究,决定表彰一批在技工教育事业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现就有关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市技工院校从事教育教学、教学研究、管理服务等工作五年以上取得突出成绩的教师、班主任和教育工作者。其中,优秀教师的参评对象为技工院校专任教师;优秀班主任的参评对象为技工院校从事德育和思想政治工作的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的参评对象为技工院校管理人员。
二、评选条件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模范履行职责,无私奉献,师德高尚,能够充分体现新时代教师的光荣形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全面贯彻教育方针,积极实施素质教育,热爱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培养人才方面成绩显著;
2.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努力进行教育创新,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成绩显著;
3.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有创造性成果,具有显著的科学价值、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4.在学校管理、服务和学校建设方面成绩显著;
5.在学生班级管理及思想政治工作方面成绩显著。
三、评选要求
1.各校在评选推荐人选时,要向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广泛宣传评选条件和有关规定,逐级申报、严格评审;要坚持实事求是、宁缺毋滥、好中选优的原则,真正把优秀人物选拔出来;要注意发现和推荐近三年来实际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切实保证教学第一线的专任教师有一定优秀数量,院校的管理人员,包括院(校)领导及其他行政人员的推荐人数应严格控制在推荐总人数的20%以内。
2.评选推荐工作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进行,做到程序公开、条件公开,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进行评选,保证评选质量。对推荐的人员要在本单位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四、材料报送
1.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人选请填写申报表(附件2,一式三份),表格填写应字迹端正,统一规范,“主要事迹”栏内容要突出重点,不要插页。
2.推荐人选一览表(附件3,一份)由学校统一填写,并附电子文档。
3.校内公示材料,加盖学校公章。
4.所有材料请于6月20日前报送市人社局职建处,逾期不再受理。联系人:陈俊,电话:18118377251。
五、名额分配
各校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1。
请各校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切实做好推荐工作。
附件:(查阅附件请点击)
1.推荐名额分配表
2.常州市技工院校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申报表
3.常州市技工院校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人选一览表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6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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