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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市武进人民医院外科综合大楼及医疗中转房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13-00008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2013〕17号 发布机构:市发改委
生成日期:2013-01-14 公开日期:2013-01-15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为提升武进人民医院基础设施,改善就医环境,同意常州市武进人民医院实施常州市武进人民医院外科综合大楼及医疗中转房项目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市武进人民医院外科综合大楼及医疗中转房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武进区发改局:

    你局武发改〔2012〕260号请示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提升武进人民医院基础设施,改善就医环境,同意常州市武进人民医院实施常州市武进人民医院外科综合大楼及医疗中转房项目。

    二、该项目位于武进区人民医院院内,西邻沪宁铁路,东邻竹林西路,南邻永宁北路,北靠北塘河路,总建筑面积70100平方米,其中外科综合大楼65600平方米,医疗中转房4500平方米。

    三、该项目匡算总投资34540万元,资金由常州市武进人民医院自筹解决。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按照《常州市政府投资社会事业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稿)》(常发改〔2012〕406号文)的要求,抓紧办理规划、环保等各项前期手续,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项目的勘察、设计、建安、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当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可研编报前,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行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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