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交通运输局,局属各企事业单位、局机关各处室:
为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推进“两聚一高”新实践、建设“强富美高”新常州,加快法治交通建设进程,进一步提高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法律素质,提升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根据《关于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意见》(常法宣办〔2017〕6号)精神,结合我市交通运输工作实际,现就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工作制定如下细则。
一、充分认识加强学法用法工作的重要意义
各级干部职工学法用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工作,是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有效途径。党员干部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党的十八大以来,市交通运输系统广大干部职工法律意识和学法用法能力都有了新的提升,在推进法治常州和法治交通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同时也要看到,对照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全系统的学法用法工作还存在不适应、不符合的地方。面对新形势、新任务,交通运输系统的干部职工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和市委部署要求,认真学法、善于用法、模范守法,要清醒认识到加强学法用法,是深入贯彻落实“四个全面”的具体举措,是建设法治交通的重要保证,是提高干部职工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水平的重要途径。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要从全面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法治交通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学习法律、提高依法执政能力的重要性,带头学习法律,做尊崇法律、运用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权威的表率。
二、交通运输系统学法用法的总体要求和目标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和市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站在“四个全面”的战略高度,紧紧围绕“两聚一高”工作大局,以推进交通运输依法行政为主题,提高交通运输部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促进交通运输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构建“六个交通”,为建设“强富美高”新常州提供有力的交通运输保障。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建设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进程中,着力树立依法行政理念、打造依法执政能力、规范交通法治队伍、营造良好法治氛围,使交通运输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明显增强,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普遍提升,确保依法行政工作继续走在全市,乃至全省的前列。
三、交通运输系统学法用法工作的主要任务
1.突出学习宪法。坚持把学习宪法放在首位,深入学习宪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内容,深刻领会和把握宪法的精神实质,牢固树立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牢固树立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观念,自觉做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表率。
2.深入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学习有关民主法治的理论以及依法治市、法治交通建设的要求,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的理念,自觉把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基本要求贯穿到交通运输各项工作。
3.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重要意义、基本经验、基本构成和基本特征,认真学习构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法律。围绕党的十八大确定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深入学习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改善民生、生态文明、加强和创新行业管理的法律法规,不断增强依法管理交通运输各项工作的能力。
4.深入学习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认真学习与履行岗位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尤其是规范公共权力运行、行业管理、交通执法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做到熟练运用法律处理事务,解决问题。要及时学习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不断更新法律知识,更好地适应交通运输事业的发展。
5.深入学习廉政法律法规和党纪条规。认真学习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审计法和廉政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条规,坚持反腐倡廉法治宣传教育与政治理论教育、理想信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相结合,充分发挥廉政教育的作用,做到“守住法律法规底线,不触党纪条规红线”。
6.深入推进法治实践。坚持法治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积极推进交通运输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结合岗位需求开展学法用法活动,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管理交通运输,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处理各种矛盾和问题,自觉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不断提高各项工作的依法管理水平。
四、健全和落实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工作制度
(一)完善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要把法治学习纳入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认真组织实施,促进领导学法经常化,每年集中专题学法应不少于2次。科级以上干部每年学法时间不得低于40学时。
(二)建立法制教育培训制度。根据交通运输系统工作实际,结合形势和需要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有计划、分阶段、分专题组织干部职工进行法治培训。举办专题法治辅导讲座,提倡领导干部在内部培训时,走上讲台给职工辅导法律知识。
(三)坚持日常自学法律制度。广大干部职工要结合自身的工作性质与特点,联系工作实际,充分利用国家宪法日、法律颁布实施纪年日、学习日、专家讲座、法律法规读本等载体,坚持自学。在“常州在线学习”的学习中,保证一定比例的法律法规学习积分,加深对相关的专业法律、法规和规章深刻理解和运用。
(四)试行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查和测试制度。对拟任的局管干部,在任职前考查其是否掌握相关法律知识以及依法行政情况,对其进行相关法律知识测试,考查和测试结果应当作为任职的依据。
(五)探索建立重大事项决策法律咨询制度。各级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依法决策、依法办事观念,在“三重一大”决策之前进行必要的法律咨询和论证,真正做到依法决策、科学决策。坚持重大决策前专题学法,凡涉及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等重大问题,决策前应先行学习相关法律法规。
五、加强学法用法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将学法用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强化督促检查。党委(党支部)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讲法治课,做学法表率。要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结合实际制定推进学法用法的具体办法和措施,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有效实施。
(二)突出重点,强化保障。各单位要及时掌握本单位的学法用法情况,围绕党和国家大政方针、交通运输行业法治建设难点热点问题,找准切入点,把握契合点,确定落脚点,不断提高学法、用法水平。要加强经费保障,保证学法用法工作正常开展。
(三)强化监督,务求实效。各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的部署、指导、督促、检查,建立健全工作考核评估机制,建立完善学法考勤、学法档案、学法情况通报等制度,将个人学法、用法情况纳入个人综合考评,并作为评比表彰、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之一。
常州市交通运输局
2017年5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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