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东方宝隆纺织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修缮大成二厂竞园的请示》收悉。经论证并研究,我局原则同意所报方案。
一、对方案提出如下修改意见:
(一)以1984年迁移至现址的竞园为本次修缮依据,进一步完善现状勘察。纠正园门山墙、连廊等不符合规范形制做法;重点补充勘察分析竞业厅北侧天沟渗漏原因;补充完善东风水榭屋面破损现状。
(二)结合补充勘察结论,细化技术措施要求,按照最小干预原则,尽可能保留建筑历史信息。补充更换、补配、加固、墩接木构技术措施;补充排水沟、天沟做法和日常维护要求;补充油漆详细做法;补充东风水榭屋面维修做法;完善竞业厅北侧一进建筑地面、门窗修缮做法等。
(三)完善梳理园内环境。对花房等后期添建建筑进行适当疏减和风貌调整,对园内绿化进行适当修剪,对假山、鱼池、桥梁、道路等园林小品景观进行维护保养,形成与竞园主体建筑风貌相适应的园林景观。
(四)综合考虑竞园后期使用功能,完善水电配置铺设方案。
二、涉及消防、安防等文物安全防护工程应制定专项方案,按程序另行报批。
三、请你单位指导有关单位按照上述意见修改、完善并经天宁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核准后实施。
四、项目实施前完成开工备案。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工地现场布置管理、岗前培训、围挡和支护等各项准备工作。施工中请加强协调和项目监管,督促项目管理单位和方案设计单位加强施工全过程指导,督促项目施工单位严格遵守文物保护项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做好施工组织管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项目质量和文物、人员安全。
五、我局将会同天宁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市文物保护管理中心定期开展项目检查。
六、项目竣工后,按照《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要求,在完成项目初验后,及时做好项目竣工申请验收工作。
七、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有重要文物遗存发现或重大工程变更,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组织研究,提出调整方案另行报批。
此复。
常州市文物局
2020年12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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