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农林(业)局:
为培育壮大我市特色农业产业,树立“联农惠农”农业龙头企业和标杆型“一村一品”示范点,进一步提升全市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根据2016年“农业十大工程”明确的目标任务,结合各地开展创建“五个一”示范龙头企业和“一村一品”示范村(镇)的进展情况,决定组织开展“双十佳”创建活动,现将有关创建工作要求和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双十佳”创建要求
围绕深入农业龙头企业“五个一”示范建设,促进农业龙头企业在发挥“五个一”示范作用的基础上,努力创建成为“六有”联农惠农龙头企业,促进农业龙头企业内练素质、外树形象,推动全市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再上新台阶。围绕深化“一村一品”专业示范村(镇)建设,遴选一批有产业特色、主导产业突出、带农增收显著的专业村(镇),努力创建成为具有“六个一”特征的示范点,通过高水准的典型示范创建,来推动全市“一村一品”向“一村一品一店”更高水平发展。
各地要围绕年初市级明确的创建工作目标任务,有计划、有组织、有目的地开展好“双十佳”示范创建活动;要按照明确的时间节点要求,及早抓好调查分析,确定一批创建单位,对照标准要求,取长补短,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创建成一批“双十佳”示范单位;要加强对创建活动落实情况的检查督导,及时发现新情况、研究新问题、落实新举措,确保创建活动健康有序开展;要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多视角、多层次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要加强机制创新,在深入推进创建活动过程中,注重绩效考核、服务机制创新,努力构建科学、规范、有效的工作机制。
二、“双十佳”基本标准
(一)“联农惠农”十佳龙头企业基本标准要求:
1、有市级以上“五个一”示范先进单位荣誉称号的龙头企业;
2、有上规模的生产经营能力,年销售收入3000万元以上,且前两年销售收入增幅在8%以上;
3、有自建专业合作社,且合作社成员符合注册登记要求,通过合作社带动农户200户以上;
4、有完备的联农惠农方式,至少有有效联结农户的方式一种以上,其带动农户1500户以上,并有促进农户增收的可操作、可计量的优惠办法,且被调查农户反响良好;
5、有上一定规模的生产基地,且自建基地和生产经营初步形成规模化、标准化;
6、有一定知名度的企业品牌、企业文化。
(二)“一村一品”十佳示范点基本标准要求:
1、围绕一个有明显特色的产业,实行标准化生产、规模化经营、市场化运作,主导产业占比达80%以上,标准化规模占比50%以上,规模化经营农户占比30%以上;
2、创建一个有优势的品牌产品,生产的产品必须通过相关产品质量认证,具有较高的市场影响力和品牌美誉度;
3、自建一个专业合作社,并依托相应的农业龙头企业,形成有效的农户利益联结机制,实行订单生产、合同收购或股份经营,组织化程度占比60%以上;
4、完善一套生产经营标准体系,农业生产条件配套、设施齐全、机械化水平高,新品种新技术推广应用好,生产的农产品通过“三品”认证;
5、搭建一个农产品展示展销平台,通过建设农产品直销店、农产品电子商务等多种办法,努力实现“一村一品一店”新模式;
6、形成一个助农增收新机制,通过延伸产业链,促进农民创业,增加农民就业,带动农民增收,起到示范带头作用。
三、“双十佳”申报数量
各辖市区结合本地情况,在不超过控制数的前提下,择优确定申报“双十佳”示范单位(见附件1)。
四、“双十佳”申报程序
1、申报单位向所在地农林(业)部门提出申请;
2、各辖市(区)农林(业)部门出具推荐意见文书;
3、市级从辖市(区)所推荐的单位中选拔,经综合评分、评审评定后公示,公布“双十佳”示范单位名单,并予以授牌与奖励。
五、其他有关要求
各地要高度重视,规范程序,严格把关,客观公正,择优推荐。申报单位要认真填写《常州市“联农惠农”十佳龙头企业申报书》或《常州市“一村一品”十佳示范点申报书》(见附件2、附件3),如实提供有关材料,不得弄虚作假。“双十佳”示范单位的申报工作,请各辖市区农林(业)局于2016年10月10日前,将上报材料及推荐文件(各2份)报送市农委农业产业化发展指导处,并将电子版发至liugj109@126.com。
联系人:刘光俊、肖新民 电话:85682251(传真),
地 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行政中心3号楼B-420(邮编:213022)
附件:1、常州市“双十佳”示范单位申报个数控制表
2、常州市“联农惠农”十佳龙头企业申报书
3、常州市“一村一品”十佳示范点申报书
常州市农业委员会
2016年3月4日
附件1
常州市“双十佳”示范单位申报个数控制表
辖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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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农惠农”十佳龙头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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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村一品”十佳示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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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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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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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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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进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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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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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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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坛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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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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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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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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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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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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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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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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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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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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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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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常州市“联农惠农”十佳农业
龙头企业申报书
申报企业(公章):
法定负责人:
联 系 人:
电 话: 传真:
企业地址: E-mail:
申报日期:
常州市农业委员会
二〇一六年二月
常州市“联农惠农”十佳农业龙头企业申报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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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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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运行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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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导产品及业绩、产业规模、带动产业发展、农民增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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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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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照“六有”标准列出申报理由
2、具有的资源、技术、品牌、市场、人才等优势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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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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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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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联农惠农”十佳农业龙头企业申报表2
企业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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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是市级以上“五个一”示范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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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生产经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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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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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收入(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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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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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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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收入(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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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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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预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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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收入(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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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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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企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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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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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社成员数(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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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社带动农户数(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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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农惠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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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带动农户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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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带动农户数(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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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农增收(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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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动农户户均增收(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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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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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地总面积或总养殖量(亩、万羽或万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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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自建基地或自养量(亩、万头或万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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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地收购量(吨、万头或万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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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量占需求量比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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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带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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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产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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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产品销售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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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所在村镇的产业产值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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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建或对接的产业园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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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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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品”认证的种类及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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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牌产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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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牌农产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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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牌商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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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常州市“一村一品”十佳示范点申报书
申报单位(公章):
主要负责人:
联 系 人:
电 话: 传真:
邮 编: E-mail:
申报日期:
常州市农业委员会
二〇一六年二月
常州市“一村一品”十佳示范点申报表1
申报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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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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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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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概况(区位、面积、人口、资源、经济、社会等方面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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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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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导产品、产业规模、从业人员、农民收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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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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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照“六个一”标准列出申报理由
2、具有的资源、技术、品牌、市场、人才等优势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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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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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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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一村一品”十佳示范点申报表2
所属辖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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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是市级以上“一村一品”示范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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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导产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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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导产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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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导产业年销售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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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村农业总产值(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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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导产业年销售额与村农业总产值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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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村耕地面积(水面或饲养总量)(万亩或万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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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村主导产业种植面积(高效渔业面积或饲养量)(万亩或万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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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导产业种植面积(高效渔业面积或饲养量)占全村耕地面积(水面积或饲养量)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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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化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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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标准化生产规模(种养面积或饲养量)(万亩或万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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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化生产规模占主导产业规模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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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模化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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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村总农户数(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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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主导产业农户数(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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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种养大户(种植水产业30亩以上,家禽出栏1万羽/年)或专业加工户数(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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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导产业户数占村总农户数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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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养大户或专业加工户占从事主导产业总农户数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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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化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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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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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数(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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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社农户占村总农户数的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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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订单生产的产品产量占主导产品总产量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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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知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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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注册商标、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等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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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以上知名品牌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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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品”认证的种类及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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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示展销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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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建农业龙头企业或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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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销店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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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平台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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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示展销平台的年销售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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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农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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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村一品”带动农民年增收(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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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村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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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农民人均纯收入与村所在乡镇农民人均纯收入比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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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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沟、渠、路、桥、涵、闸、电、水等设施建设、机械化水平、新品种新技术推广应用等情况是否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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